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警惕新型毒品,“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
时间: 2023-11-24 10:36   作者:王思迪  
新闻来源:正义网

提起毒品,很多人都会觉得离自己很远,可一些披着伪装的新型毒品却让人防不胜防。很多吸烟者为了健康,不再吸食传统香烟而选择电子烟,但是一些不法分子,披着贩卖电子烟的外衣,却干着贩卖毒品的勾当。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陈某某贩卖毒品一案中,陈某某明知上线禹某某贩卖的“上头电子烟”中含有毒品成分,仍介绍他人购买,从中赚取好处费。经鉴定,“上头电子烟”的烟油中含有ADB-BUTINACA和MDMB-4en-PINACA合成大麻素成分,该成分于2021年7月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正式被国家纳入管制范围,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也被称为“第三代毒品”。近日,陈某某被汉滨区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上头电子烟”外表与普通电子烟相似,但烟油里却添加了合成大麻素。吸食后会出现“上头”症状,但一时的“上头”,带来的却是长久的伤害,轻则头晕呕吐、精神恍惚,重则休克窒息,甚至猝死,比传统毒品大麻更易成瘾,危害更大。希望大家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责任编辑:]
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检察日报App
网聚正义端看世间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6423033
中检报业
品牌推荐区
公共服务区
综合服务区
法律检索区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