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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孔林:以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时间: 2022-12-13 12:51   作者:  
新闻来源:上海检察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职能


  


  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款物的监管、案件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和业务考评,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对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的指导。


  


本期访谈嘉宾:韩孔林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法律文书质量进行评查


  


  问: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作为独立的一部分,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在检察机关案管工作中如何践行好全过程人民民主?


  


  韩孔林: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案管工作中就是要充分发挥好协调统筹作用,加强外部监督管理,自觉服务人民群众,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我们一方面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实质化履职,今年以来,上海各级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1875件3339人次,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闵行区检察院一起公益诉讼监督案例入选了全国首批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典型案例。同时,联动司法行政部门,做好人民监督员“一级选任、二级抽选”试点工作,以更优化的工作机制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对人民监督员需求量不断扩大的新态势。


  


  另一方面,我们加快完善检察听证工作的统一管理。市院在完成首批听证员库建设同时,制定下发管理规范,明确规范听证员选任和使用、管理和保障等相关内容,目前全市三级院均已完成听证员库建设。各级院在听证员库建设过程中也在积极探索听证员管理制度建设,如松江区院在选任听证员时送出以“搭建一个平台、制定一套流程、组织一场培训、编发一本手册、开展一次交流、发布一批案例”为内容的六大“锦囊”,切实服务保障听证员充分履职。


  


  下一步,上海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的服务与保障,统筹做好人民监督员与听证员相关工作,准确把握“两员”的职责定位和分工,加强与市司法局、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络,切实服务保障“两员”充分履职。同时,以保障律师阅卷权利为重点开展律师接待和服务工作,继续做好异地协助阅卷工作,常态化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6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上海检察有哪些加强对检察办案制约监督的具体举措?


  


  韩孔林:案管部门在检察机关内部承担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的职责,通过数据监管、程序监管、质量监管三方面持续强化内部制约监督,增强执法司法监督质效。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以程序监管促进办案规范。及时制发案件监督管理情况通报,优化案件受理流转工作机制并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一案一码一账户”闭环管理长效机制,目前正在研究涉案财物管理模块。二是以业务数据指导业务治理。持续开展重点数据的日常核查监管,发挥好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在推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检工作要求上的引领作用,市院带头形成“周、月、季度”的数据分析模式,在全市推动形成业务为本、数据赋能、分层研判、集中会商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全市各级院共召开分析研判会商会议136次,有效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有力促进办案质效提升。三是以质量评查压实办案责任。今年以来,以稳步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为主线,全市各级院共评查案件13091件,常态化推进重点案件提级评查、跨区评查,并逐步实行随时随案交叉评查。建立入额院领导直接评查案件工作机制,同时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合力,与检务督察部门共同落建立完善配合衔接机制。


  


  下一步,一方面持续优化业务管控体系,严格数据监管,加大日常数据审核力度,提升数据治理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夯实分析研判基础。深化流程监控,根据最高检流程监控要点,加强对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流程的监督管理,推动流程监管向“四大检察”全覆盖。加强质量评查,持续探索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研发全过程在线监管子系统,依托信息化工具,有效融合内部监管职能,提高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的整体性、协同性,构建“横纵一体”的内部监管格局。另一方面,做实两个“联动”,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合力。加强与各业务部门联动,以提升办案质效为导向,在开展内部监管过程中深化与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与检务督察部门联动,做细做实与检务督察部门的工作衔接,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双向移(抄)送机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开展办案质量问题的追责问责,构建内部监督管理新格局。


  


  问: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新时代新征程,就案管部门职能而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被赋予了那些新使命新责任?


  


  韩孔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数据是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谁掌握了数据,谁就掌握了主动权”。近年来,最高检提出并大力推动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今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着力推进数字办案,以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一是优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今年2月,最高检启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市院第一时间拟定方案,并以此为契机同步开展上海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目前数字办案团队正在对本市33个监督模型分类梳理,与市院各业务部门共同研判、评估,优选模型开发应用。


  


  二是推进模型应用实战。从激活内部数据出发,利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已有数据研发了相关数据模型,上线应用后已取得初步效果,部分线索已移送相关检察院开展监督。


  


  三是加强大数据法律监督人才培养。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院均已成立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吸纳本市各条线业务骨干力量、年轻同志作为办公室成员共计189人。开展数字化转型人才实训班,通过集中授课、组队建模、分组讨论、现场指导等方式凝聚数字化转型发展共识、培养数字思维。成立数字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具备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和法律实践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提升完善全市检察人员数字应用能力。建立“常态化轮岗、项目式推进、全员性参与”的人才培养模式,尤其是通过集中实地跟班参与全市检察层面的项目规划、需求起草、评估立项、研发跟进等工作,待其回本单位后“以点带面”带动本院数字检察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依托大数据赋能,充分激活内部数据,引入外部数据,拓展线索来源,进一步规范线索移送的办理流程,构建包括全流程全息在线办案,全程一体化法律监督、全过程在线监管、全周期决策和指导四位一体的大数据全方位赋能法律监督模式,以数字检察办案新模式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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