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严格来说,新媒体应该称为数字化媒体。与检察机关有关的新媒体,主要是指利用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
检察机关要想做好新媒体时代的宣传工作,就必须把握新媒体时代的特点。
学者和新媒体从业者从各自研究的视角对其特点进行了阐释,新媒体时代有其不同的特点:
第一,大众麦克风时代的到来。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传播信息的渠道,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每个人面前都有一个麦克风。互联网成为不同利益群体进行利益表达的阵地。
第二,全媒体格局形成。体制内舆论场包括党报、国家电视台和网站新闻;民间舆论场包括口头舆论场、网络和“自媒体”。两个舆论场重叠的部分越大,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越强;反之,就越弱。如果两个舆论场根本不能重叠,主流媒体就有丧失舆论影响力的危险。
第三,各阶层实现网上平等对话。互联网往往成为特殊群体展示伤痕和相互取暖的地方。
第四,新媒体成为民众利益表达的第一通道。民众利益表达和权利救济的其他通道出现堵塞或低效运行,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持续弱化,互联网成为老百姓便捷表达利益诉求和赢取公众支持的通道。
第五,新媒体成为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信息源。网民深度搜索的欲望不断增加,“关联性”话题层出不穷。有数据显示,由微博曝光的危机事件,呈现上升趋势。
新媒体时代对检察宣传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笔者认为做好新媒体时代的检察宣传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基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工作主题,成立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领导机构,积极构建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积极参与、全体动员的检察大宣传工作格局,切实推进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的发展。
二是“硬件”设施到位。基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装备保障,为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插上先进的翅膀。检察技术部门要为检察宣传部门做好技术保障工作,确保检察宣传工作稳定发展。
三是“软件”配备到位。基层检察机关要积极整合检察宣传工作资源,把宣传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检察干警优先充实到检察宣传岗位上,同时积极让业务部门中写作能力强的干警加入到宣传骨干队伍中,组建成相对固定的宣传小组。要充分利用新媒体这一宣传平台来占领舆论制高点,把握舆论主动权。
四是制度建设到位。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各类新媒体应用运作的体制机制,让检察干警在运用新媒体时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同时,建立专门的舆情监测队伍,确保在第一时间及时检测、发现和报送相关信息。通过这种方式多角度、全方位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提出有针对性舆论引导的建议,切实有效加强网络舆情管理。(作者单位: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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