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河县检察院迅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要求,主动适应“镜头下”办案模式,实现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真实、自愿,有效提升了认罪认罚案件办案质量和办案的透明度、公信力。根据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实际需要,该院着力加强录音录像工作培训,组织各部门干警多次召开动员培训会。一是向办案检察官详细讲解如何在摄像机下开展办案工作、录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提高了办案部门同步录音录像效率;二是向档案管理人员重点讲解如何做好视频资料归档工作。通过培训,全面提高了该院干警专业技术能力,为圆满完成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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