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丹东2月14日电(记者张宇虹 窦晓峰 通讯员王平 徐征)日前,辽宁省东港市检察院收到了法院35份撤销原审判决的法律文书。历经两年,这场谋划已久、企图在破产程序中优先受偿、稀释其他合法债权的虚假诉讼系列案件由检察机关抗诉、法院改判而告终,这些虚假诉讼案是东港市检察院通过大数据筛查、分析发现的。
近几年,东港市检察院不断加大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的工作力度,在办理的数十件追索劳动报酬类虚假诉讼案件中,发现幕后操手大都是法律专业人士。因此,东港市检察院建立了“代理人黑名单”数据库,囊括本地区所有从事过虚假诉讼的代理人。自此,东港市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思维,以“以人找案”的方式在有关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搜索查找虚假诉讼案件线索。2021年初,该院通过这种方式很快将牟某的东港某箱业公司数十人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纳入了工作视线。
东港市检察院对案件线索进行整理并根据“线索统一管理制度”将该线索上报至丹东市检察院,两级院利用“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在事实认定上、法律适用及调查取证方面形成共识。
2021年3月,东港市检察院办案组从法院调取了牟某的箱业公司数十人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相关民事审判和执行卷宗100余册,经过数日工作,发现这些案件极有可能存在虚假诉讼行为。
带着众多疑点,办案组又通过民政系统、社保系统、公安系统、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进行数据综合分析,发现了虚假诉讼事实的端倪。原判决认定的肖某系该箱业公司从事装卸的工人,经查,肖某为智力残障二级,生活不能自理,根本无法从事装卸工作;原判决书认定的曲某、薄某系该箱业公司工人,经查,二人均系案外单位人员;系列案中的赵某、李某等多人的社会保险均由该箱业公司缴纳,与起诉状主张的未缴纳社保存在矛盾;多名原告系该箱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牟某的亲属,其中包括其丈夫、兄弟姊妹等。
办案组初步判断,这是一场谋划已久,伪造“工资表”,虚构、虚增工资数,企图在破产程序中优先受偿,稀释其他合法债权的虚假诉讼系列案件。
按照法律程序,东港市检察院对上述案件线索进行整理后移送至公安机关,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公安民警和检察官面前,牟某供述了伪造“工资表”,虚构、虚增工资数额近百万,企图利用工资优先受偿性,在破产后实现“工资”回流目的的犯罪事实。原来,早在2015年,该箱业公司预被某银行申请拍卖。于是,牟某便假借徐某、肖某等35人本公司工人身份信息,虚构或虚增欠付劳动报酬金额,指使其工人孔某和法律工作者朱某作为委托代理人,代理徐某、肖某等35人起诉该箱业公司索要劳动报酬。庭审过程中,牟某对肖某等35人的诉请(近百万虚增工资)全部认可,骗取了法院的判决。
查明案情后,东港市检察院向丹东市检察院提请抗诉,丹东市检察院依法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丹东中院撤销了原审法院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作出改判,参与虚假诉讼的相关人员受到了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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