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勤春来早,奋斗正当时。2023年伊始,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活动,运用“数字检察”工作模式对辖区行政机关存在行政处罚权利救济告知工作依法开展监督。截至目前,共对2020年以来的60余份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审查,发现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线索21条,制发类案检察建议6份,探索建构了一个行政检察数字监督办案模型。
充分运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夯实数字监督基础。乌尔禾区检察院本着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原则,运用大数据思维,科学判定监督点,制定研判规则。通过数据分组、碰撞、比对、核查等方式,逐步归纳监督模型。案件承办人员先后从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获取到辖区相关行政机关60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而奠定了数字检察监督办案的分析基础。随后根据案件特点,运用数据碰撞法,即对同一法律文书中的相关要素进行碰撞,运算出相应结果。通过选定违法事实中的关键字段与行政处罚结果进行分别碰撞,发现违法线索3条,制发了2份检察建议。
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确保精准监督到位。检察机关针对调阅到的行政执法卷宗,认真精细审查,对60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到的违法问题,进行归类汇总。经研究认为多个案件存在相同或类似违法情形,但分别由不同行政机关办理,应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分别开展监督。经审查,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处罚决定书未载明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告知复议机关错误;告知管辖法院不明晰;告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错误等。此外,个别行政机关还存在未依法保障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通知书之日起享有陈述、申辩的三日法定期限,违背行政执法诚实信用和正当程序原则等行政违法情形。
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力争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针对所办案件,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等进行公开听证,特意邀请了政法委、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就案件事实与涉及的法律法规,运用多媒体演示的方式详实呈现,仔细听取听证员及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落实最高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检察机关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4份类案监督检察建议,区分情形进行了处理,并开展公开宣告送达,增强了检察公信力及监督效果。收到检察建议后,各行政机关纷纷表示将积极采纳,全面整改:对执法文书中告知错误的案件进行整改;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并对行政处罚格式文书的样本进行规范等。
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环,检察机关坚持以“双赢多赢共赢”专业化监督理念为指引,能动履职,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践行“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大数据法律监督路径,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防止了因执法惯性导致的执法系统性风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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