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南宁3月13日电(通讯员陈美坚 叶边锐)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与云南省大理市检察院召开“云上”会议,化解一起跨越滇桂两地的行政争议。
此前,家住南宁市青秀区的小维(化名)和朋友结伴去云南省大理市旅游,二人在当地租车行租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代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小维本人受了伤。当地交警部门经调查发现。该电动自行车已达报废标准,于是对小维骑行已达报废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且载人的行为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
小维不服该行政处罚,遂向当地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大理市检察院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的邀请参与化解该案,经审查后认为该案存在争议化解的可能,当即与青秀区检察院取得联系,希望共同开展化解工作。
青秀区检察院了解情况后,指派检察官与小维取得联系,充分听取其诉求,得知小维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一直遵纪守法,接到人生第一张“罚单”后,心理压力非常大,担心此次处罚会对自己今后的工作生活造成影响,希望能撤销该处罚决定。
青秀区检察院及时将小维的诉求向大理市检察院沟通反馈,并共同商讨化解方式。考虑到滇桂两地相隔千里,往返不易,决定由大理市检察院主持召集当地交警等部门在大理检察院、小维在青秀区检察院,通过检察专网视频系统进行连线,召开行政争议化解会。
会上,大理市一方参会的相关部门针对该案事实和处罚依据发表了意见,青秀区检察院检察官结合相关部门发表的意见提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小维请求予以撤销该处罚决定的诉求合理,希望相关部门予以考虑。
在两地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行政机关最终决定撤销对小维的行政处罚,改为口头批评教育,小维亦当即表示息诉,跨越滇桂两地的行政争议案件得到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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