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全国、省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动数字检察战略,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近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出台《检察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一是深刻领会数字检察赋能社会治理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制自觉、检察自觉深入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激发大数据金台检察监督活力,营造良好氛围,让全体干警激发创新思维,热爱拥抱大数据,提升智慧检务软实力,打造金台检察法律监督的新风尚。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分管业务工作的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数字检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推进。
三是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办案数据、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充分运用大数据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创新监督方法,实现数据赋能监督、数据推动监督的新时代法律监督新格局。
四是围绕以大数据助力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开展,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立足并紧紧围绕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发现具有广泛性、普遍性的监督问题漏洞;总结归纳特征要素,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能够从数据中筛查出类案线索并追根溯源,在类案办理中发现立法、执法、司法、机制等漏洞,具有社会治理意义;在办案中进行了实际应用,并取得成效的应用类监督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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