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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西:非法获取他人信息办理实名手机卡?检察建议堵住通信行业漏洞
时间: 2023-03-17 12:17   作者:郭树合 徐茂军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青岛3月15日电(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徐茂军)公民个人信息领域已经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高发领域。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消费者个人信息不时被不法分子收集倒卖用作重要商业资源,严重威胁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侵害着消费者权益。男子打着“拿身份证、手机帮忙做任务,就可以领洗衣液、消毒液”的幌子非法获取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实名制手机卡实施犯罪。2021年12月1日,山东省莱西市检察院对涉案人员李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李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5千元。涉案人员王某于2023年2月15日由莱西市公安局移送莱西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1年1月的一天,莱西市的左先生到手机营业厅想要携号转网,却被告知其名下实名制手机卡已满五张,无法办理该业务,需先对名下手机号进行注销。左先生茫然不解,明明自己的手机号是唯一使用号码且已使用十年之久,另外四张手机卡是何时、何人给办理的呢?左先生仔细回忆,这才想起来2020年秋天,听村里人说通信公司来搞活动,拿身份证帮忙做任务可以领洗衣液、消毒液。当时工作人员说,通信公司有任务,用身份证信息通过手机操作后,关注某个指定的公众号就可以领取洗衣液,可能就是那个时候办理的手机卡。


  左先生赶忙向手机营业厅业务员询问四张手机卡办理时间,果然办理时间完全吻合,便赶忙让业务员将手机卡进行注销。注销四张手机卡后不久,左先生便接到公安机关来电,要其作为证人接受询问。原来,莱西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刘绍静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通信代理商李某、王某通过上述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身份信息,办理实名制手机卡,并将上述手机卡非法出售、出租给他人使用,分别谋取非法利益人民币34590元、9680元,情节严重。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检察官刘绍静认为,该案暴露了一定区域范围内通信行业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乱象,为促进行业规范经营、守护公民隐私权、公民合法权益,降低网络、电信犯罪的犯罪率,有效预防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莱西市检察院依法向某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莱西市分公司发送检察建议,促使相关单位明晰自身漏洞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该单位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刘绍静在办理该案件时发现,该案涉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虽然已经对李某、王某进行刑事追责,但不特定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仍然处于潜在风险中,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且目前仍未彻底消除,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条规定,经过依法公告,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莱西市检察院于2022年4月24日依法就李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依法判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李某支付赔偿金人民币34590元,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在青岛市级主流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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