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张家口3月27日电(通讯员李雯洁 李自由)近日,河北省蔚县检察院召开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全县22个乡镇政府及相关行政机关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听证。
听证会上,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就案件的基本情况、办理经过、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拟发诉前检察建议的内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现场打开蔚县政府网站,就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对被处罚人员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敏感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问题进行了举证。听证员评议后一致认为,政府作为公权力的代表,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支持检察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法律监督,向相关单位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案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了全面解读,重点对个人信息的法律概念、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法律依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阐释。政府信息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具有信息准确、阅读量大、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必须从源头上严防个人信息泄露。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对于制作和获取的信息,既要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又要认真履行审查职责,严防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确保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下一步,该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切实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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