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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郓城:数字赋能司法救助 能动履职温暖人心
时间: 2023-05-22 14:18   作者:郭树合 徐伟峰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菏泽5月18日电(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徐伟峰)“虽然法院判决了,但是至今未得到赔偿,还好检察院送来了救助金,谢谢检察官!”近日,刘某在接到山东省郓城县检察院检察官送来的司法救助金时激动地说。


  2020年,刘某的丈夫王某受雇于黎某从事装修施工工作。同年,某装饰公司将其承包的一别墅室内装修工程联合黎某进行施工,王某在为别墅刮腻子时从高空坠落,致胸骨骨折、脊椎严重受伤,手术治疗和康复治疗后,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法院判决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装饰公司和黎某承担主要责任。


  办案检察官通过贫困人员信息司法救助数据库得到此案线索,经走访了解到,王某因事故造成高位截瘫,为肢体二级残疾人,生活无法自理,长期由妻子刘某照顾,且其父母均已七十多岁,无劳动能力,需要赡养,儿子15岁初中在读,需要抚养。全家均系农民,无其他收入来源,至今未得到赔偿,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该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经报送菏泽市检察院,两级院及时向王某发放了救助金。同时,发挥多元立体救助机制作用,协调所在镇和民政部门对其家庭开展长期帮扶,将王某认定为低保边缘户,报批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金,并联合县妇联在其村附近为刘某寻找合适工作,增加其家庭收入。


  “我院将继续积极探索救助领域数字化,着力打造‘数字+’救助模式,与民政、残联、教育、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建立司法救助协作机制,整合多方数据资源,打通数据壁垒,更好地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的作用,提升司法救助办案质效。”郓城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化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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