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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雨,一座园
时间: 2026-06-02 09:00   作者:霍无非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绿海周刊

春夏之交的江淮地区气候多变。行至合肥,细雨连绵,天地宛若徽墨晕染而成的水墨画。距离登机还有半日时间,我便撑着伞,利用这点宝贵时间,探访名人遗迹。

首站来到包公园。包拯“包青天”的美誉家喻户晓,他的故事曾多次被改编成戏曲、影视剧等。年少时,我看过《打銮驾》《铡美案》等作品,剧中包公秉公断案、不畏权贵的情节荡气回肠,令人久久难忘。历史上的包拯为官刚正不阿,深得百姓爱戴,其事迹广为流传。

初次到访,不知具体方位,恰巧包公墓区就在近旁,我便决定先去这里。穿过照壁、神门、石像群、享堂等宋代制式建筑与石刻景观,包公墓赫然呈现眼前,墓前的石碑上刻着“宋枢密副使包孝肃公拯之墓”的字样,标明了包拯生前最高官职与身后谥号。

据了解,如今坐落于此的包公墓并非原始墓葬。1973年春天,因合肥东郊的大兴集规划工业建设,文物部门开展抢救性考古工作,在一处油菜田地下发掘出包拯家族墓葬群。1985年,相关部门参照史料记载与宋代营造法式,在包河岸边作了规划,重建包公墓园。工程完工后,将包拯遗骨及出土部分陪葬器物迁葬至新址。

下墓室,要经过环绕其旁的包拯家人墓冢。满目苍翠之间,一方石碑格外醒目,其上镌刻着赵朴初先生亲笔书写的《包拯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仰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诏后世。”读后为之一震,这不是一条普通的长者遗训,而是约束包氏后人的家风准则啊!后世子孙皆伴先祖长眠于墓园,足以印证历代子孙始终恪守祖训,清正的家风代代延续。

地下墓室摆放着一具金丝楠木棺椁,据介绍是一具复制品。原先殓葬包拯的棺具材质普通,发掘时已腐朽不堪,相关部门遂按宋代规制仿制。1973年清理发掘包拯家族墓群时,共出土陪葬品50余件。俯身端详,展品多为木俑、砚台、印花瓷碗、瓷香熏等日常小件用品。堂堂二品枢密副使,墓葬中竟无一件金器、玉器,稍显贵重的仅有一方歙砚——这恰恰印证了包拯任端州知州时“不持一砚归”的记载。端州盛产名贵端砚,历任官员离任时常借机敛取多倍贡砚,而包拯仅按朝廷定额征收,任满离去时未携一方端砚,彰显了他两袖清风的为官准则。俗话说得好:“打铁还需自身硬。”包拯的铁面无私,是以其行不由径、清正廉洁为根基的,这是他做人为官的立世之本。试想,若他贪赃枉法、表里不一,又何来秉公执法的底气?

看罢包公墓区,遂往包公祠而去。此时风大雨斜,柳条摇曳,春水泛波,恰似难以平复的心潮。北宋治平三年(1066年),包拯去世四年后,好友仁岳和尚在合肥老城区内的兴化寺内辟西屋为祠,供奉包公遗像,这便是合肥包公祠的雏形。包河香花墩上的包公祠,始建于明朝弘治元年(1488年),是当时的庐州太守宋克明为包家后裔及城内百姓兴建的读书场所,原名“包公书院”。明嘉靖年间,御史杨瞻重修“包公书院”,并定名为“包公祠”,后毁于战火。清光绪八年(1882年),包公同乡、晚清大臣李鸿章捐资2800两白银重建包公祠堂,增建东西两院,规制如旧。

进入包公祠,正殿“色正芒寒”匾额下有一尊金铜色包拯坐像,正气凛然,神态威严。两侧立有传说中包拯的四大护卫王朝、马汉、张龙、赵虎的塑像,个个英武精干。一旁陈列的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三把铡刀,烁烁有光,似在等待包大人那声威震公堂的喝令:“开——铡——!”正殿左右偏房,以绘画、话本、戏剧脸谱等形式,展示包拯生平事迹与相关文学艺术作品,与殿外的包拯历史文化艺术长廊相互呼应。

有趣的是,正殿东侧六角攒尖亭内有一口“廉泉井”,原名包公井,传说能辨明贪廉。李鸿章侄孙、举人李国蘅在《香花墩井亭记》中记述:昔有一太守谒祠,汲饮此井水后头痛不止,后查明该太守实为贪官;而清官饮之,则满口清甜。虽有野史附会成分,但寓意鲜明,寄托了百姓对清廉的期盼。整个包公园主题鲜明、史实详尽、环境优美,既是廉政教育的重要场所,也是涤荡心境的文化空间。

烟雨蒙蒙中辞别包公园。这一方水墨江淮,不仅藏着江南的温婉,更藏着一脉刚正不阿的风骨。包拯以一身正气立世,以清廉家风传家,始终如一盏明灯,照见人心,也照见世间公道。此行虽短,却足以让人心生敬畏。

[责任编辑: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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