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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众饰演者黄景瑜 | 把情绪藏在细节里
时间: 2026-09-07 08:00   作者:潘若曦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绿海周刊

  在年代法治群像大剧《重器》中,演员黄景瑜饰演的检察官陈一众,与他过往许多角色的“硬汉”形象大不相同——性格含蓄内敛、不善言辞,内心却对法律的公平正义有着执着的坚守。在黄景瑜看来,这种“不声张但有力量”的状态,正是陈一众的人物底色。

  陈一众的人生轨迹,是一条从“理想主义”到“现实主义”,再到“更高维度理想主义”的成长路线。早期他带着法学生的纯粹进入基层检察院,认定法律就该黑白分明、是非清晰,但现实并非如此。“刚出校门的年轻人,发现现实跟课本完全不一样,迷茫才是最真实的反应。”为了演好这个阶段的陈一众,黄景瑜在表演中设计了很多细节,比如时常塌着肩膀,不会给人强烈的压迫感,情绪起伏也比常人更平缓。

  “作为法律人,客观中立是陈一众的立场,职业属性带来的克制感,让他的情绪波动始终收敛在平和的表象之下,但这绝不代表他没有情感。”在黄景瑜看来,这个阶段的法律人,内心自有重量,职业自带克制,所有汹涌的情绪都要通过眼神、神态和极细微的肢体动作精准传递。

  经历了现实的打磨,陈一众选择离开检察一线,重回校园深造,最终参与立法修法工作,完成了从“解决一个案子”到“解决一类问题”的职业跃迁。对于陈一众的这个选择,黄景瑜认为,这不是对现实的妥协,反而是对法律更深的理解:“他开始明白,法律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在复杂现实里找到最优解。”

  陪伴陈一众一路成长的诸多案件里,最让黄景瑜触动的是李乡案。还是实习生的陈一众,坚持为蒙冤的律师李乡奔走辩护,甚至带着一份写在背心上的委托书闯进看守所,结果连自己也被关了进去。“法律的温度,并不在于法条写得多么有人情味。而是当规则尚有缺憾的时候,总有人愿意站出来,奋力砸出一点水花。”在黄景瑜眼中,陈一众身上最可贵的品质也正在于此:对法律条文极其严谨,对案件中的人有很深的悲悯;求真求实,守住法律底线,也心怀对普通人的善意。

  从一线检察官到立法参与者,陈一众的成长与选择,始终与国家法治建设进程同频共振。演绎这个角色,也让黄景瑜对个人命运与时代发展的关系有了更深的思考,“个人理想和时代进步是互相成就的。不是时代给了现成的完美答案,而是一代代普通人在泥泞中寻找答案。对陈一众来说,是时代的困境催生了他的理想,而他的每一次坚守与较真,又反过来推动法治往前迈了一小步。”

  在黄景瑜看来,陈一众那一代法律人留给当下最珍贵的精神,就是那份“敢于较真”——明知现实有局限,依然不妥协退让、不回避问题;明知前路艰难,依然愿意守住信念、躬身入局。“这样的坚守,放在今天依然有直抵人心的力量。”

[责任编辑: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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