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手稿不仅记录文本生成过程,亦是作家语言观念不断自我调适的“现场”。中国当代作家汪曾祺曾引用苏联作家巴甫连科“作家是用手思索的”一语,用以强调写作唯有在反复书写与打磨中,才能真正“扪触到语言”的本质。汪曾祺对文本语言的耐心雕琢在其短篇小说《王全》的手稿中可以得到直观的印证。

汪曾祺
20世纪60年代是汪曾祺创作的重要转型期。1961年,他创作了《羊舍一夕》;1962年,他又相继完成《王全》《看水》,这些作品标志着其创作深度贴近现实主义,语言风貌亦形成独有的温润质感与生活气息。这一语言风格的转变与其人生经历密切相关:1955年2月,汪曾祺从北京市文联调到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工作,参与筹备《民间文学》,得以在工作中大量接触民间话语体系;1958年被下放到张家口沙岭子农业科学研究所后,他长期与农民一同劳作生活。创作《王全》时,汪曾祺已浸润于民间文学多年,但书面语言的表达惯性,仍深深影响着他的创作习惯。民间文化传统与文人书面文化传统的“碰撞”便落在了作品的手稿上,那些涂改的痕迹,正是这场角力的见证。
短篇小说《王全》以饲养员王全殴打偷马料的王升为核心情节,刻画了一个热爱养马、关心集体利益的朴实而又倔强的基层劳动者形象。通读手稿可见,全文修改除了对语句的增补、删减外,最多的调整便是民间口语与书面语的调换。进一步梳理可发现,这些修改并非漫无方向,它们指向两个不同的层面:人物话语的“向下”扎根与叙述声音的“居中”调校。
先看人物话语的调整。小说在介绍王全的“跃进车”之前,先介绍本地大车的构造与劳作方式。初稿以“赶”描摹卸板卸料的动作,终稿改为北方口语“拨拉”。一字之改,既保留方言的生动质感,精准还原农事操作的肢体状态,又规避原词的笼统模糊,体现出汪曾祺对方言运用的精准分寸与细腻语感。
动词“抽”替换“激励”的修改,更体现“去虚就实”的语言原则。写王全赶马车上坡,初稿用抽象、书面化的“激励”,侧重主观心理催动的文人式阐释;终稿改用具象、有力的动词“抽”,如实还原车把式赶马的真实行为。“激励”是知识分子的思辨词汇,是外部俯瞰的抽象评判;而“抽”扎根劳动者的日常经验,贴合人物的思维方式与行为逻辑。这一修改不仅优化措辞,更完成叙事视角的归位,让人物表达彻底脱离文人代述的惯性。
如果说上述修改实现了从虚到实的“去浮”,那么另一些修改体现的则是从“文”到“野”的语体归位,褪去雅致的书面表达,还原乡土人物的本真语态。小说写王全“还要不停地跟马说话……这人不会小声说话。这当中照例插进许多短短的亲热的野话。”在这里,“短短的亲热的野话”原写作“很亲熟的短语”,改后的“野话”更符合王全的农民身份。同时,“亲热”一词点出了他与马之间近乎伙伴、战友的关系,这种粗野中带有的温柔,比中性的“亲熟”更具情感穿透力。且“短短的”“亲热的”是两个三音节词的连用,读起来有口语的弹性和韵律感。再比如,小说写到王全谈论喂牲口的感受:“他说,喂牲口是件操心事情。马无夜草不肥。要把草把料——勤倒勤添,一把草一把料地喂。”作者把初写时的“苦事”改为“操心事情”。“苦事”偏向于书面语,是将具体的劳作经验提炼为抽象的概括,而“操心事情”是王全这个农民会说的话,更为具体。这些修改,不只是简单的词语选择,更是让与王全相关的语言表达彻底回归他的身体与认知,让语言贴合人物的身份、思维与表达方式。
上述数例,调整的对象均是人物的语言。但《王全》毕竟不是一篇纯粹的人物独白或对话体小说,它有一个明确的叙述者——“我”。“我”是到农业科学研究所不久的知识分子,兼具亲历者与叙述者的双重身份。这也导致语言选择的复杂性:“我”既要有知识分子的语言能力,又不能“高高在上”,端着架子说话。手稿中另一组修改痕迹,恰好通过对叙述声音的“居中”调和,替叙述者找到分寸。如小说中写王全“不知道究竟为什么,他不当饲养员了。这人是很固执的,说不当就不当,而且也不说”。手稿记录了汪曾祺在书写这句话时的思考,句尾的“说”字是最初的写法,被他改成了“申叙”,后来又用黑色三角号保留了原初的“说”字。“申叙”这个词带有明显的文言色彩和官方文书气息,而叙述者“我”作为一个到农业科学研究所劳动的知识分子,固然有使用书面语的能力,但小说整体的叙述语调是口语化的、拉家常式的,保留平实的“说”,正是书面语的表达惯性被口语化的语感基调“拉回”的过程。
同时,修改的过程也关乎语感的政治。如“前天早上反映的情况,连着两天所里有事,决定今天晚上开会。不料,今天上午,王全把王升打了,打得相当重。”此处的“相当”原写为“很”,后用铅笔改为“颇”,又改成“相当”。修改后的版本避免了“文白夹杂”的突兀感。“很重”是最日常的说法,意思直白,但缺乏文学上的“劲道”。“颇重”有明显的文言色彩,过于文绉绉,也会破坏整体的叙述语感。“相当”则恰到好处,既保持了叙述语言口语化的流畅感,又像是在汇报或转述一件事,带有一种欲言又止的意味,符合叙述者的身份。汪曾祺在三个选项之间反复权衡,最终选择的是在语感上最贴合叙述风格的话,保证小说的整体语感浑然一体。修改有时也体现为对语言准确度的把握,如写到插秧时组长的命令:“就说钢厂一拉汽笛,就都上来吧。过了一会,拉汽笛了……”两处“汽笛”最初都写作“鼻儿”,为何汪曾祺将更加口语化、生动化的“拉鼻儿”改为了“拉汽笛”?是为了保证物理声源的精准还原。在北方方言中,“拉鼻儿”通常特指汽车或火车鸣喇叭,而“汽笛”则是一种通过高压流体(蒸汽或压缩空气)振动发声的装置,钢厂里安装的是工业汽笛,因此改成“汽笛”是更为准确的。
将人物话语与叙述声音这两层修改并置来看,可以发现汪曾祺的“取舍”方法:在人物层面,他选择了“放”的策略,“贴到人物来写”。在叙述层面,他秉持的是“收”的原则,让书面语进行自我克制,收敛过于显眼的文人标记,不让书面语在叙述中发出刺耳的“杂音”。这种修改触及了汪曾祺小说语言观的核心命题,即叙事语调的统一性与人物声音的渗透力之间的动态平衡。若将手稿中的每一次调整视为一场微型谈判,那么谈判的双方,一边是知识分子叙述者“我”的书面语惯性,另一边则是王全这类劳动者的口语本能。而汪曾祺通过反复地掂量与替换,在两种语言系统之间凿开一条通道,使书面语的骨架能够容纳口语的血肉,既汲取民间口语的真实感,又以书面语的底蕴为叙述者的声音保留了分寸与克制,使小说语言既有知识分子的语感底色,又不至于在口语的洪流中失去自身的文化质地。
20世纪60年代是汪曾祺的民间话语与知识分子话语的调和期,在创作实践中,他的语言观逐渐成熟、自成一体。通过《王全》的手稿,可以观察并理解:汪曾祺语言观的核心正在于雅俗兼顾、雅俗互渗。在具体的语言实践上,他始终强调写小说要用“文学语言”,并表明“文学语言总得要把文言和口语糅合起来,浓淡适度,不留痕迹,才有嚼头,不‘水’”。汪曾祺在民间语言与书面语言之间寻找一个“最大公约数”,追求“俗不伤雅,既不掉书袋,也有文化气息”,即用民间话语为知识分子话语增添底气、注入活力,让书面语在保持自身精度的同时,学会用口语的节奏呼吸。
总而言之,汪曾祺在手稿中的反复涂改与字斟句酌,其实是在做一件极朴素的事:掂量语言的重量,在“谁在说、对谁说、在什么距离上说”的维度上进行自我校准。而手稿,恰恰在于能让后世的读者们,清晰地看到作者在语言磨合之路上留下的每一个“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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