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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被害人独自进屋取钱”为由否认犯罪 检方:属于“隔空监视”型抢劫!
时间: 2026-10-17 12:27   作者:张阜昊 任晓宁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正义⁺)客户端

  一起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却为自己叫屈,声称被害人系独自前往邻居家取钱,人身自由并未受到限制,涉案钱款属于自愿出借,双方只是民事债务纠纷。事实果真如此吗?

  2025年9月26日,郑某以洽谈农产品外贸生意为幌子,将从事外贸经营的小南(化名)诱骗至山东省平度市郊外一处玉米地旁。随后,郑某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并持刀威胁,向其索要20万元。小南称自己银行账户没有这么多钱,郑某便逼迫她联系家人筹措钱款。小南在极度恐惧下打电话向家人求助,但其言辞含糊,家人未能及时转账。

  万般无奈之下,小南打电话向邻居梁大爷求助。梁大爷表示现在家里有2万元现金,可以来取。郑某随即驾车胁迫小南前去取钱。到梁大爷家后,小南独自进入屋内。等梁大爷取出现金,郑某才进屋,然后携款离开现场。

  2025年10月11日,平度市公安局以郑某涉嫌抢劫罪立案侦查,并于同日将其传唤到案。同年10月17日,公安机关提请平度市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郑某。办案检察官全面审查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通话记录等在案证据,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该案的办理难点在于,取财地点发生了转移,取钱时郑某身在屋外。郑某到案后极力辩解,声称双方属于债务纠纷,涉案钱款系小南自愿出借,试图将暴力劫财包装成民间借贷。为夯实指控根基,检察机关制作了继续侦查提纲,列明调取周边监控、核实小南是否持续处于暴力压制状态等多项取证要点,引导公安机关补齐关键证据。

  2025年12月24日,公安机关补齐上述证据后,将该案移送平度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询问小南时,捕捉到一处细节。据小南回忆,自己进入梁大爷家后,曾经想过当场报警。但透过窗户,她看见郑某坐在车里,两眼死死盯着自己这边,眼神凶狠。巨大的心理压迫让她不敢做出求救举动。梁大爷是73岁的高龄老人,现场也没有其他人可以提供保护,小南担心如果报警,会立刻招来郑某的进一步加害。

  为核实这一关键陈述,办案检察官会同办案民警前往梁大爷家中。经实地测试,梁大爷家后窗窗台低矮,从小南当时所处室内位置,确实能够清晰看见坐在车里郑某的状态。侦查实验结果与被害人陈述相互印证,证实虽然郑某不在室内,但胁迫威慑并未中断,小南自始至终没有摆脱暴力威胁的控制范围。

  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抢劫罪认定不能机械拘泥于施暴、取财必须发生在同一空间。该案从玉米地施暴持刀胁迫,到驾车胁迫转移地点,再到被害人进屋取钱,整个过程时间连续、行为一体。郑某一开始未进入屋内,但在车中持续监视,暴力胁迫的心理压制效果一直延续,被害人交出财物,完全是迫于此前暴力与现实威胁,并非自愿。综合全案证据,足以认定郑某构成抢劫罪。

  今年1月22日,平度市检察院对郑某提起公诉。3月23日,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万元。一审判决后,郑某提出上诉。7月31日,青岛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何南宁 杨璐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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