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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开盒”你的简历?
时间: 2026-10-20 13:01   作者:费璇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正义⁺)客户端

  ◆相关招聘网站上的求职者姓名和手机号均被平台隐匿处理,层层设防的简历信息究竟是被谁、用什么方式批量“解锁”的呢?

  ◆林某和甘某通过伪造企业授权书与相关资质文件“复活”招聘平台失效账号,重新获得简历查看与联系方式解锁权限。批量获取的个人信息被他们以每条十余元的价格出售给买家。

  ◆还有一些信息贩子采用技术手段突破防护,利用爬虫程序绕过招聘平台前端权限校验,批量抓取包含联系方式在内的简历数据,甚至搭建起可供反复检索的“简历数据库”。

漫画由AI生成,张宇轩制作

  姓名、电话、工作单位……一份求职简历承载的信息,本应只流向招聘方。但在一些人手里,这些信息被批量“开盒”、打包出售。随着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办案的深入,这条“简历开盒”黑色产业链被斩断。

层层设防的个人信息

  “王先生您好,我们是某某咨询公司,想邀请您就目前所在公司的情况作一个有偿咨询……”今年年初,上海普陀的王先生接到一通陌生来电,对方不仅能准确叫出他的名字,还对他的任职公司、工作岗位了如指掌。短短几天,王先生的几个同事也接到了同样来电。

  姓名、手机号、工作单位,怎么会被素不相识的人精准掌握?察觉个人信息遭泄露的员工陆续向公司反映,公司负责人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经过初步排查后发现,这些被“精准”联系的员工都曾在同一家主流招聘网站上投递过简历。根据相关招聘网站平台规则,普通用户可以查看求职者的工作经历,但求职者的姓名和手机号均被平台隐匿处理,只有凭有效人力资源资质完成注册审核的企业账号,才能通过单条充值数十元或完成平台任务获取积分的方式,解锁查看完整的求职者姓名与联系方式,且每个账号每日兑换次数设有上限。层层设防的个人信息,究竟是被谁、用什么方式批量“解锁”的呢?

批量“开盒”简历成本极低

  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一条隐藏在招聘平台背后的“简历开盒”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林某通过网络渠道收购闲置的招聘网站二手企业账号,这类账号多为真实注册,只是因人力资源资质失效无法正常使用。收购到二手账号后,林某又联系制假人员,伪造企业授权书与相关资质文件。这些足以乱真的伪造材料上传至平台后,经过审核,就可以将失效账号“复活”,重新获得简历查看与联系方式解锁权限。

  林某还找来自己的老同学甘某,二人每天用企业账号完成平台任务攒积分,用积分解锁求职者的联系方式。虽然每个账号单日兑换有次数限制,但因二人手中掌握着七八十个可用账号,积少成多,依然能形成可观的“产出”,且极难被平台风控系统察觉。

  原本通过正规渠道需要花费数十元才能获取一条的求职者联系方式,却被林某、甘某以极低的成本批量解锁,再以每条十余元的价格出售给下游买家,本该保密的简历信息在利益驱动下被明码标价出售。

  林某等“开盒”简历信息的核心买家刘某(另案处理),是一家咨询公司的员工。该公司长期承接企业委托,针对竞争对手开展商业调研。定向获取竞品公司在职员工的联系方式,是其业务推进的重要环节。若通过招聘平台等正规渠道解锁,不仅成本高,而且效率低,刘某便在网上找到了林某这个“供货商”。

  刘某只需发来目标公司或目标人员,林某、甘某便在招聘网站中锁定对象并解锁联系方式。拿到联系方式后,刘某与同事再以“有偿咨询”为由拨打电话。王先生和同事们接到的陌生来电,正源于此。

  像刘某这样有“定向挖人”需求的买家并非个例。除了商业咨询公司,一些猎头机构也会向林某等人采购简历信息。

虚拟号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吗

  今年7月,公安机关将林某、甘某、刘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移送普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通过对林某、甘某、刘某之间的聊天记录、支付流水等电子证据进行审查查明,林某、甘某通过招聘网站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去重后有数万条,其中向刘某非法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7000余条,二人通过“开盒”简历累计获取违法所得70余万元。

  林某、甘某辩称,因开出来的联系方式很多是虚拟号,有时效限制,过期就会失效,因此不能算作公民个人信息。

  为了把技术事实查清楚,办案检察官专门前往通信运营商开展调查核实。经查,招聘平台所显示的虚拟号,是平台为保护求职者隐私分配的临时转接号码,号码本身虽不直接显示真实手机号,但其背后与真实的手机号码存在绑定关系。也就是说,“虚拟”的只是号码的外壳,其通信功能最终仍指向特定的真实自然人。

  根据司法解释,判断是否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关键在于能否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而林某、甘某开出来的“姓名+手机号(虚拟号)”信息,与买家提供的匿名简历信息相互匹配,足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虚拟号与真实手机号绑定后,具备实际联络功能,依法应属于公民个人信息。

  8月,普陀区检察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林某、甘某提起公诉。9月24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70万元;判处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此外,在前期办案过程中,据刘某供述,为更快、更全面地获取目标公司员工信息,刘某的信息采购渠道并非只有林某、甘某一处,他同时还对接了多名个人信息卖家,根据交付速度、报价高低灵活选择货源。顺着这条线索,普陀区检察院在“简历开盒”类案办理中持续深挖,多名涉案人员相继到案。

  经查,这些信息卖家的作案路径各有不同:部分人员与林某手法相近,靠收购闲置账号、伪造企业资质钻平台规则漏洞,按需“开盒”求职者联系方式;还有人采用技术手段突破防护,利用爬虫程序绕过招聘平台前端权限校验,批量抓取包含联系方式在内的简历数据,甚至搭建起可供反复检索的“简历数据库”。

  据悉,该院同步开展对刘某及其他关联涉案人员的查办工作,对个人信息黑产上下游的全链条打击也将持续发力。

[责任编辑:李微 韩俊妍 张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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