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园林县城”,河南省兰考县日常绿化养护与道路清扫保洁用水量巨大。可是,当地出现了这样一个困局——全县4家污水处理厂年产出约4000万吨中水,实际利用率不足50%,而负责道路清扫和城镇绿化的公司长期从地下井取水,持续消耗宝贵的地下水资源。
就此,检察机关通过精准调查核实与专业化勘测,将司法监督转化为具体可行的治理方案,督促停用地下水行为,推动行政机关完善再生水利用配套设施,打通中水“产得出、用不上”的堵点,为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今年1月,兰考县检察院开展最高检部署的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对辖区道路清扫和城市绿化领域取用水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检察官实地走访全县4家污水处理厂,对出厂中水水质进行抽检。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国家标准,完全可用于道路清扫与城镇绿化。为进一步验证中水取用的可行性,检察官还对中水排放口及周边道路环境开展实地勘测,逐一测量排放口点位与辅道之间的直线距离、现有人行道宽度、绿化带分布等数据。勘测表明,其中3处排放口周边地势开阔,距辅道边缘15至20米,具备洒水车停靠取水的基本空间条件。只需对绿化带进行局部微调、对人行道边缘做适度退让,即可满足市政环卫车辆日常取水需求。
中水作为城市“第二水源”,对于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建设节水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今年3月31日,兰考县检察院向该县水利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市政用水管理,推动严格落实中水优先使用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政服务、环卫作业等领域取用水专项排查整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兰考县水利局高度重视。然而,改用中水意味着运输距离增加、需加装取水设备等,相关企业整改积极性不高。该局多次现场协调,先行对1处施工条件成熟的排放口实施改造,逐步完成管道架设、人行道局部退让及绿化带微调。为取水便利,新增中水取水点13处。经过改造,相关取水点中水供应已基本顺畅,能够满足周边区域市政环卫车辆日常取水需求,中水利用率也正在稳步提升。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