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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播报|向非法穿越亮“红牌”
时间: 2026-08-18 14:55   作者:庞赛 何驭斐 马惺昊 叶莹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客户端

  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公益播报》。我是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庞赛,今天想和大家聊一聊驴友们的“穿越乱象”。

  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誉为“长三角物种基因库”,现有各类动植物5000余种,也是华南梅花鹿、安吉小鲵等世界濒危物种的重要栖息地。核心区内清凉峰素有“浙西屋脊”之称,浙西天池也享有“江南第一池”美誉,独特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物种条件吸引了不少户外爱好者慕名前往。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无法定情形,禁止任何单位、个人进入核心区。而就在2025年底,一则“去浙西天池,登清凉峰看雪”的帖子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经过实地勘察,仅三条线路就发现了来自全国各地70余家户外组织的引导飘带300余条。长期非法穿越遗留大量垃圾,踩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人为活动影响野生动物栖息,既危及驴友自身安全,也严重破坏生态、损害公共利益。

  禁止非法穿越,刻不容缓!杭州两级检察机关迅速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针对尚未实施的违规穿越活动,办案团队向杭州市中级法院申请多份诉前行为禁止令,提前阻断生态损害风险。2026年4月30日,我们针对某旅行社有偿组织人员穿越清凉峰核心区牟利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停止违规组织活动、赔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并公开致歉。

  6月5日,该案开庭审理,在法庭主持调解下,被告当庭认可诉讼请求并公开赔礼道歉,缴纳的11万元生态损害赔偿金已全部用于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修复工作。同时,被告主动提出设立专项公益基金、制作公益宣传视频、完善内控机制等四项整改举措,实现从“破坏者”到“守护人”的转变。

  案件办理之外,我们同步构建长效综合治理体系:建立“浙皖边界六区县市检察协作机制”,形成跨省合围式保护格局;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治理,督促下架、删除违规推文145篇;推动户外平台发起“自然保护计划”,将涉核心区搜索词转化为普法宣传;推动导航地图建立核心保护区电子围栏,明确不对外开放的区域和边界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8月15日正式实施,本案通过诉前禁止令预防风险、依法追究生态损害赔偿、线上线下多举措治理,生动践行“预防为主、系统治理”的司法理念,有效遏制了非法徒步穿越乱象,也为同类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有益借鉴。

  指导: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

  策划:检察日报社《公益周刊》编辑部

  文案/主持:庞赛

  协助拍摄: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

  视频:何驭斐 正视工作室 马惺昊 叶莹

[责任编辑:马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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