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开原市检察院对入河口生态环境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时,听到村民对整改成效连连称赞:“现在路过入河口再也不用捂着鼻子走了,心里头也敞亮多了。”
今年1月,开原市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称辖区一入河口附近散发着腐臭异味。检察官立即对入河口水体质量、河岸环境治理等情况,开展线索摸排。经排查,发现一入河口长期被堆放畜禽粪污和生活垃圾,废弃物体量大、异味扰民,污染带绵延400余米,遇雨即直灌河流,威胁水质安全及周边耕地水土环境。1月12日,该院依法立案。检察官通过多次实地考察和无人机巡飞、卫星图点位勘测等数字化技术,确定废弃物污染区域面积约9400平方米。
“入河口污染带远离居民生活区,且周边有树木和玉米等高秆作物遮挡,隐蔽性强,形成周期长,若持续累加会引发连锁反应,对入河口水质治理造成持续性负面影响。”检察官介绍。1月16日,开原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生态监管职责,全面清理入河口附近畜禽粪污、生活垃圾,排查整治入河口污染隐患,完善日常巡查管护机制,彻底消除生态污染风险。整改期满后,行政机关未书面回复亦未开展任何实质性整改,致使公益损害事实持续存在。
“公益等不起。”按照辽宁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要求,开原市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至调兵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4月20日,调兵山市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审理期间,两地检察院多次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职,行政机关组织人员清理入河口周边垃圾粪污40立方米、沟渠内污泥120立方米,回填修复砂石150立方米,平整修复污染场地200立方米,污染风险清零。据此,法院依法裁定终结诉讼。
据悉,在法院审理期间,开原市检察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在案发地附近街巷社区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教育,提醒群众“微污染”也能带来“大隐患”,阐释河海共治的重要意义,凝聚大家爱河护水的法治共识。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