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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专项资金怎能被冻结
时间: 2026-07-15 15:23   作者:南茂林 陈元寿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被冻结、划扣的钱全额返还了,我们也在筹措资金,已支付企业工程款49.15万元,剩余款项也将按期支付!”近日,甘肃省榆中县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给榆中县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电话。

榆中县社会福利院是县域公益机构,主要承担孤老、五保户等群体集中供养保障工作。2020年,一家中小微企业承接了该福利院的一项建设工程,工程完工后,双方因工程款结算与支付问题产生争议,企业将该福利院诉至法院并胜诉。判决生效后,因福利院未能及时履行付款义务,企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福利院账户内的72万余元资金被冻结、划扣。

该福利院多次反映情况未果后,于今年4月22日向榆中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经核查,该款项系财政专项拨付,专门用于特困群体生活开支、医疗保障及机构日常运维,属于依法豁免执行的民生专项资金。”榆中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

随后,榆中县检察院向法院制发《说明案件执行情况通知书》,并调阅执行卷宗,逐一核对财政拨款凭证、财务台账及特困供养发放记录,确认涉案资金确属民生专项用途。

“我院经研判认为,该案涉及民生公益保护与胜诉债权保障的双重法益——简单督促返还款项虽能保住民生专款,但申请执行企业的合法债权将面临落空风险,无法做到案结事了。”为此,榆中县检察院决定一体推进监督纠错与矛盾化解,主动搭建检法联动协调平台,双向开展释法说理:一方面督促福利院正视生效判决效力,积极筹措资金履行付款义务;另一方面向涉案中小微企业阐释民生专项资金执行豁免的法律规定,引导企业情理兼顾。

5月26日,在检察官和执行法官的共同推动下,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院全额返还福利院72万余元民生专项资金,同时,福利院以分期履行方式保障企业胜诉债权有序兑现。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涉公益机构、涉民生专项资金查控核查机制不健全问题,5月28日,榆中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健全核查机制,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已针对涉公益机构案件执行款建立了专门前置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执行流程。

[责任编辑:牛秀敏 吴翰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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