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监督的新“碳”索
北京平谷:推动将碳排放配额作为可供执行财产规范处置
“十五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攻坚期。今年7月,国务院印发《“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要求推动构建有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法律法规体系。近日,记者从北京市平谷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在办理一起合同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聚焦被执行人系北京市重点碳排放企业这一特点,积极探索将碳排放配额作为可供执行财产规范处置,最终打破案件执行僵局。经检法联动履职,今年6月4日,被执行人交易碳排放配额1.12万吨,成交价款100.53万元已汇入执行通知书指定的账户。
平谷区作为首都生态涵养区,肩负着筑牢生态屏障、探索绿色发展路径的重要使命。在该案的办理中,平谷区检察院将民事执行监督职能与服务“双碳”战略相结合,将监督视角从传统的有形资产延伸至新型碳资产。
“我们前期与北京绿色交易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接了解到,碳排放配额作为政府分配给重点排放企业(年度碳排放5000吨以上)的排放额度,在履约期后剩余部分可通过平台交易变现,具备财产属性,是碳资产的重要类型之一。”平谷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卓基告诉记者,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碳资产相较于传统资产具有独特优势:一方面,依托全国统一碳市场交易变现,价格形成机制透明、交易流程清晰规范,能够较好地化解传统资产处置环节评估周期冗长、拍卖折现幅度大、变现回款周期长等现实难题;另一方面,排放配额执行一般不会直接处置厂房、设备、原材料等维系企业生产经营的核心有形资产,对企业日常运转的冲击相对有限。
2025年6月,平谷区检察院将辖区16家重点碳排放企业名单与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关联碰撞,筛查出一家重点碳排放企业系多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因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为厘清碳排放配额的权利属性、市场交易规则、司法冻结、划转处置实操流程,办案组先后赴北京绿色交易所、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点碳排放企业、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多轮沟通,并在逐项核实涉案碳资产权属、持有数量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法律论证。”办案检察官杨媛媛告诉记者,平谷区检察院查明,被执行人在北京绿色交易所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平台有碳排放配额账户并持有碳资产,企业履约后预留发展所需剩余的碳排放配额属于可强制执行的财产。
“碳排放配额属于碳市场交易产品,虽可作为可供执行财产,但基于其特殊属性,应当首先坚持绿色原则。我们在开展监督的过程中,积极调查核实,优先确保企业预留碳排放年度履约量,并充分考虑企业后续经营发展需要,提出兼顾生态环保效益和司法处置成效的检察建议。”宋卓基介绍,平谷区检察院全面核查被执行人历年碳排放数据、配额持有及交易记录,确认其在预留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履约量后,仍持有碳排放配额1.12万吨,可交易变价约100万元。
今年6月3日,平谷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在确保被执行人完成清缴义务的前提下,执行其碳排放配额。法院采纳了检察 建议。经法检联动履职,在北京绿色交易所的配合下,被执行人的碳排放配额交易价款于次日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因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后续将由法院研究后统筹分配。
此外,平谷区检察院、法院还达成共识,将进一步总结完善碳资产线索发现、权属查询、履约审查、财产控制、处置变现、结果反馈等流程,对涉及重点碳排放单位的执行案件建立履约风险提示,完善执行处置与生态监管衔接机制,并逐步形成涉碳资产执行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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