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手机号查清资金流向

【关键词】
知识产权 犯罪数额 检察建议
假冒日化用品事关群众身体健康,也严重扰乱消费品市场秩序,制售假冒卫生巾更是直接侵害女性合法权益。我院在办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时,通过依法介入引导侦查、精细核算涉案金额,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现了司法办案与社会治理的有机融合。
2022年1月,山东省郯城县的周某某发现有微信好友在低价销售假冒卫生巾,遂产生了以此牟利的想法。后周某某通过微信下单、为下线代发货的形式对外销售。2024年6月,为降低成本,周某某购进散装的卫生巾片和包装袋,使用封口机等设备进行包装后销售。经查证,2022年1月至2025年2月,周某某主要向江西省的张某某(另案处理)、山东省济南市的赵某某销售。
2025年4月,公安机关以周某某、赵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移送我院审查逮捕。经审查,二人长期销售假冒知名品牌卫生巾,这些卫生巾流向多地农村小卖店,历时近三年,危害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其中周某某还存在自行制作假冒卫生巾情节,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性突出。审查中,二人均表示认罪认罚,但对具体销售金额、获利数额刻意隐瞒。综合全案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险性,我院依法对周某某、赵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25年6月,该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除了周某某、赵某某二人外,公安机关查明,赵某某下线孙某某涉案金额达到立案标准且情节较为严重,也一并移送审查起诉。
我们发现,该案交易模式隐蔽、资金链路复杂、发货人收货人均是匿名,全案涉及十几家物流公司、数百张物流单据,且因支付主体不同,单据分为“代付”“扣付”等多种类型。因为犯罪数额直接影响量刑档次,所以准确认定涉案金额成为办案核心焦点。为准确认定涉案金额,我院检察官以物流单据上的手机号为突破口,对数百份单据逐笔核对,最终厘清全部交易链路与资金流向,依法认定周某某销售金额达54万余元。据此,我院分别于2025年11月、2026年1月,依法对周某某、赵某某、孙某某等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针对案件背后的监管盲区,我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堵塞监管漏洞、完善执法规范。收到检察建议之后,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面向经营主体开展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控培训,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专业支持互助等方面深化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提升治理效能,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讲述人: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伊娜 整理:本报通讯员王子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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