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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丨解开当事人“自证清白”之困
时间: 2026-08-22 18:46   作者:张仁平 郑烽 刘婧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解开当事人“自证清白”之困

福建宁德:依法监督打通征信修复堵点

  “多亏了检察院,不用再跑法院开证明,征信报告上的不良记录也删掉了,公司的贷款总算有了着落。”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一家小微企业负责人办完信贷业务后,话语间难掩激动。

  这份变化,源自福鼎市检察院聚焦征信修复堵点,以精准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行动。在宁德市检察院接续监督推动下,信用修复从“单点突破”走向“系统治理”,实现了从“一人办证之困”到“百人征信修复”的蝶变。

一条线索牵出98人“办证之困”

  “义务都尽完了,怎么还得‘自证清白’?”2024年8月12日,一位经营者走进福鼎市检察院反映,自己的民事案件义务早已履行完毕,法院的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已删除自己作为被执行人的信息,但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仍被要求提供法院出具的书面结案证明。“为开一张证明,我跑了几回法院,花了一周时间,差点错过项目融资窗口期。”

  当事人的困惑,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后来在与法院执行法官的沟通中,检察官发现了一个更值得关注的情况:2024年8月21日至12月5日,有98名当事人因融资、贷款等需求,到法院申请开具此类书面执结证明。

  “98人的诉求并非偶然,背后很可能存在系统性问题。”检察官表示。该院立即启动专项调查,一方面调取2025年1月至5月43起执行完毕案件的当事人结案信息,与征信报告进行交叉比对,另一方面走访银行、金融监管部门等单位,逐层剥茧,找准病灶。

  检察官经调查发现,问题的核心在于信息流转存在“堵点”。

  按照制度设计,当事人履行完法定义务后,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记录会先行删除,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应同步更新。然而实践中,两个系统并未实现有效联动,法院端的信息删除后,征信系统中的不良记录往往未能及时更新。当法院信息已更新而征信系统却未同步时,当事人无法依靠系统自动修正,只能主动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申请,才能推动信息的更正。

  但事实上,许多当事人并不知道需要自己主动申请,这导致后续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贷款等业务时,金融机构发现当事人的征信报告并未修复,因而要求提供法院出具的书面结案证明。

司法、金融两端发力

  找准病灶,就要精准开方。2025年3月24日,福鼎市检察院针对“案件已结,征信未修复”问题启动法律监督。一个月后,该市检察院与法院达成共识,建立执结案件信息同步推送机制和信用修复告知制度,从源头解决征信更新滞后的问题。

  如今,法院执行完毕的结案信息可通过执行系统同步向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推送;案件执结后,被执行人会收到短信通知,告知可以申请信用修复;执行服务窗口也开通了绿色通道,当事人凭身份证明材料即可直接开具结案证明。

  司法端的问题解决了,检察机关将目光转向金融端。

  2025年10月,福鼎市检察院针对两家金融机构要求提供纸质证明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出明确采信征信报告、优化风控核查、加强员工培训三项整改意见,并同步抄送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对此全面采纳,不再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纸质结案证明。

协同织就征信修复“链条”

  “个案修复只能解一时之困,制度建设才能管长远。”福鼎市检察院检察长彭积县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征信修复难题,必须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

  这一思路,与上级检察院的部署不谋而合。2025年以来,宁德市检察院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检察监督的重点方向,坚持全市检察机关上下联动、一体履职。福鼎市检察院将监督办案中发现的“案结信用难恢复”共性问题,连同调查数据、监督情况系统梳理后上报。两级检察院随即联合开展多轮研判分析,从个案中抽取出共性问题:法院执结信息与征信系统更新不同步,金融机构过度依赖纸质证明,当事人缺乏异议申请渠道。

  在此基础上,两级检察院共同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分层施策。福鼎市检察院发挥一线优势,负责推动具体单位整改、破解个案难题——先后与福鼎市法院建立信息同步推送机制,向两家金融机构发出检察建议,直接回应群众诉求。宁德市检察院聚焦跨部门、跨系统问题,统筹推进制度构建,牵头与法院、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对接,为长效机制建设铺路搭桥。

  2025年10月,宁德市检察院与宁德市中级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德监管分局共同签署《征信工作合作备忘录》,系统建立了刑事涉案信息主体征信异议帮扶、民事执行与破产信息主体征信异议、信息主体信用异议后金融支持服务、征信查询服务等四大协同机制,构建起“司法监督+执法监管+金融服务”全链条、闭环式征信协作机制。信用修复由此从“单点突破”走向“系统治理”。

  备忘录签署后,宁德市辖区内法院开具结案证明的数量持续下降。截至今年5月下旬,已有300余名涉案信息主体成功修复不良征信记录,其中福鼎市检察院助力169名涉案信息主体完成修复。曾经让当事人跑断腿的“自证清白”难题,在检察监督的推动下迎刃而解。

  从一家检察院的主动作为,到两级检察院的一体履职,再到多部门的协同共治,这场由一份结案证明引起的治理升级,正让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感受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温度。

编后评

从个案突破走向系统治理 

  从一条办案线索发现98名当事人的“办证之困”,到找准“自证清白”背后的系统性堵点,再到多部门协同共治破解“案结信用难恢复”的难题,检察机关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把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终极目标,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方方面面。

  履职过程中,检察机关没有“单打独斗”,而是主动对接法院、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同步推送机制、签署跨部门合作备忘录,构建起“司法监督+执法监管+金融服务”全链条、闭环式征信协作机制,从个案突破走向系统治理,彻底终结让当事人跑断腿的“自证清白”难题,助力市场经营主体修复信用、盘活经营。

  这场由“一人办证之困”引发的治理升级,既为相关当事人纾解了融资之困,更以协同共治的实效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诠释了“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李春薇) 

 

[责任编辑:刘正人 牛秀敏 蒋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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