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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现场丨居民楼里的“板凳听证”
时间: 2026-09-15 10:58   作者:潘志凡 蒋芸芬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这样办理案子,是很好的普法教育!”近日,在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一栋居民楼的公共空间,一场“板凳听证”正在举行。

  “各位阿姨叔叔,今天要进行听证的案子是生活中常见的因小事引发的,大家听听看有什么启发。”虽然场地布置简单,但听证会该有的流程及规范一样不少。在场的群众也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认真听松江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

  “这起故意伤害案是由亲戚之间的口角引发的……”随着检察官娓娓道来,案情逐渐清晰。犯罪嫌疑人黄某与被害人在一次偶遇时发生口角,后上升为肢体冲突,推搡间,黄某致使被害人肋骨骨折,构成轻伤。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积极组织调解,黄某真诚道歉并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松江区检察院拟对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黄某是初犯偶犯,也有坦白情节,如果检察机关能够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也能避免双方家庭结下‘梁子’,更有利于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我很支持,也希望黄某能够吸取教训。”听完检察官介绍案情,并向办案民警了解相关情况后,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依次发表意见,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黄某也在现场诚恳地认罪悔罪。

  随着听证的开展,前来旁听的群众越来越多,位置越坐越满,场地外还站了好几名刚买完菜的群众。

  “生活中遇到事情要冷静,动手解决不了问题。”听证会后,检察官用方言对旁听的居民进行普法,在场的阿姨叔叔们连连点头。

  “退一步海阔天空,搞到吃官司没必要。”“遇到事情,要找法律!”相熟的居民凑在一起,互相交流着感受。

  “2024年,在该小区设立了全区首个源头治理检察官工作站,并同步搭建了‘板凳听证’固定场所。办理黄某一案时,我们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交通出行等因素,将这起案件的听证场所选在了该小区。”据检察官介绍,今年以来,已有8起案件通过“板凳听证”形式在多个街镇的居民楼、综治中心、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居民身边的场所举行,“板凳听证”调解、普法、议事的多重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责任编辑:吴翰锜 张雪莹 任瑾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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