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体界面
“现在有了这个智能体,大大提高了文书时间复核的效率,筛选数据复验准确率已达100%。”今年8月,在江苏省海安市检察院业务质效分析会上,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任姜涛就该院新研发的“缓刑考验期监督智能体”(下称“智能体”)项目成果进行展示。
这款智能体的研发落地,源于一次日常社区矫正档案核查。今年7月,海安市检察院检察官在核查中发现一起刑期核算偏差问题。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执行通知书载明其缓刑考验期自2024年5月31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止。
检察官依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核验后确认,该案刑期为月末最后一日起算,依照法定规则,考验期到期日应为对应月份最后一日的前一日,张某缓刑考验期正确截止日期应为2027年11月29日,文书存在多计一日的核算偏差。
刑期计算偏差是个案还是具有一定普遍性?办案检察官敏锐察觉到,月末起算刑期规则具有特殊性,细微的日期差错极易在人工核查时被遗漏。为全面排查整治同类隐患,今年7月,该院对辖区338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全覆盖人工核查,排查出3起同类问题。
人工核查虽能查漏纠错,但耗时久、效率低、全覆盖难度大,难以适配常态化全域监督需要。为破解监督堵点,办案部门主动对接技术团队,提出专项数字化研发需求,依托江苏省检察院智能服务管控平台组建研发专班。办案检察官梳理刑期计算法定依据,汇总月末起算高频易错场景,统一监督判定标准;技术人员将法律规则转化为标准化智能研判逻辑,反复调试优化。很快,智能体顺利落地启用。

今年9月,海安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借助智能体核查缓刑考验期时间。
智能体形成“数据导入、字段提取、自动测算、二次复核”工作闭环,可自动识别大小月,精准修正特殊起算日期,批量完成数据比对,跳出了人工核算的局限。依托海安市检察院的实践成果,南通市检察院将智能体推广至全市使用,开展社区矫正刑期核算专项筛查,仅3小时便完成全市3000余条数据的比对,梳理出刑期核算出入线索21条。南通市检察院对线索统一分流,指导各基层检察院落实“一案一表一报告”,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确保所有问题逐项清零。
7月28日以来,南通市检察机关聚焦刑罚交付执行领域,对省内外相关案件开展法律监督,推动问题整改,规范办理流程,搭建起“智能筛查、精准监督、闭环整改”监督体系。海安市检察院已完成对上海、浙江两地2起缓刑考验期限计算错误案件的监督工作,另有3条省内线索正在办理中。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