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接住”到“接好”
上海普陀:行刑反向衔接“三同步”破解“人走罚空”难题
“不追究刑事责任,是不是就没事了?”因盗窃罪情节轻微被不起诉的外地来沪人员杨某,此前一直心存侥幸。日前,在上海市普陀区“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机关对杨某宣告不起诉决定,同步向公安机关送达检察意见书,详细阐明被不起诉人的行政违法事实及处罚建议,公安机关当日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并执行。
如今,这样的“同步落地”已成常态。2025年9月以来,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针对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均不在沪的“两不在”人员,联合公安机关把不起诉宣告、检察意见送达和行政处罚启动放在同一现场完成。
“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刑事检察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认为需要行政处罚的,制作检察意见书移送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再启动相关调查、处罚程序,这一流程周期较长。特别是对‘两不在’人员来说,问题更突出。”普陀区检察院行政检察官告诉记者,“两不在”人员多为异地作案或流动人员,往往在不起诉决定宣告后即离沪。“人已经离开上海了,想再找回来配合行政处罚,因异地行政执法力量投入等客观因素,容易形成‘人走罚空’的追责难题。”
为确保处罚及时跟上,普陀区检察院嵌入普陀公安“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针对“两不在”人员实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同步送达检察意见书、同步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三同步”。据了解,“三同步”机制实施以来,普陀区检察院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70余件,其中,针对治安领域“两不在”人员80余人提出检察意见,相关行政处罚到位率从机制实施前的65%提升至95%以上,检察意见质效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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