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规定,每年9月的第四周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国家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

9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呼和浩特市检察院以及市内四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走进玉泉区大召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玉泉区大召广场人流密集、群众往来集中,检察人员通过摆放主题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普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内容,把法治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呼和浩特地处祖国正北方,2023年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这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融入城市发展血脉,各族儿女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绘就“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壮丽画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规定,破坏民族团结进步、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全区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持续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深耕公益诉讼主责主业,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落实,以坚实检察履职浇灌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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