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检察院联合该省网信办、高级法院、公安厅、文旅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网络保护协同治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行政监管、法律监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新格局。
《意见》明确,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促进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法律监督有效衔接。各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网络保护领域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险的违法问题线索后,对涉及多个行政机关职责、协调处理难度大、执法后不足以弥补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失,以及其他适合公益诉讼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深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办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网络保护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强化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矫治和综合救助工作,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推动行业协同治理。
《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协同共建等工作机制,要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和网络空间的规律特点。陕西省检察院牵头各相关部门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相通报情况,强化会商研判,协同破解履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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