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海量、复杂的电子数据,技术人员如何‘打捞’有效数据?办案人员又怎么审查这些电子证据?”近日,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电子数据实验室内,20余名检察业务骨干与技术干警围坐在操作台前,围绕电子证据取证、分析、审查工作中的难点堵点边问边答,讨论声此起彼伏。
实操演示环节,该院检察技术人员顾豪现场操作设备,完整展示了从电子数据提取、恢复、固定到分析的全流程。手机信息、云端数据、被删除的聊天记录在大屏幕上逐一“复活”。干警们探身凑近设备,有人紧盯操作界面,有人飞快记录,不时就取证要点和技术细节进行追问,顾豪逐一解答。
人群中,有人忍不住感叹:“原来虚拟空间里的‘痕迹’是这样被发现的!”
“从审查角度,这类数据在取证环节有哪些陷阱?”年轻干警曹鑫仪追问,把讨论引向更深一层。该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薛利接过话头,指着屏幕上一条已恢复的聊天记录说:“比如这个涉案虚拟账号,网络身份和现实身份能否对应上,审查时就需要结合终端设备信息、登录日志等多维度数据交叉比对。”
顾豪顺势调出取证报告:“大家看,这份报告里不仅记录提取内容,还同步记录了来源介质、提取时间、哈希值校验结果。”他特别提醒,审查时要关注原始介质扣押是否及时、封存行为是否规范、聊天记录提取是否全面。
“以前总觉得电子数据审查就是看截图、看聊天记录。”一名干警合上笔记本,感慨道,“今天看了取证的全过程才明白,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这‘三性’审查,说到底就是搞清楚数据从哪来、跟案子什么关系、有没有被改过。”
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建新表示,近年来技术人员协同参与业务部门实质办案27次,参与检察官联席会议16次,举办涉外电子证据审查要点等专题培训8次,实现了“业务+技术”案件同办、人才共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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