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睡”的赔偿金变成看得见的水清岸绿
宁波海曙:携手多部门探索水生态替代性修复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完成一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普惠式兑付,通过认购水质净化生态产品的方式,让赔偿金实现了从“纸上判决”到“生态实效”的转变。在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栎社净化水厂的补水点旁,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兑付活动的工作人员深有感触地说:“曾经躺在专户里的赔偿金,变成了看得见的水清岸绿。”
奉化江是甬江水系的重要支流,也是宁波核心生态廊道。2021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某市属重点排污单位为逃避监管、压缩治污成本,私设站房、三通阀,用擅自保留的污水管道将生产污水定期直排奉化江;后又私设水泵和软管,混合河水与生产污水后绕过在线监控设备,通过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和奉化江。经查,该单位总计将8274吨生产污水排入外环境,造成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用共计13万余元,对水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
2023年12月,海曙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事企业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及二倍惩罚性赔偿金。后经法院主持调解,涉案企业自愿足额缴纳赔偿金。
赔偿金到位后,生态修复却遇上现实难题:受污染的奉化江河段经自然涵养已逐步恢复,不具备原址开展工程修复的客观条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陷入“缴而难用”的状况。围绕这一难题,海曙区检察院延续“公益损害赔偿+普惠式兑付”工作思路,联合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反复论证,最终开出生态修复“药方”:依托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将赔偿金用于认购栎社河道补水水质净化生态产品,以替代性修复方式激活“沉睡”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今年8月13日,在多个单位共同见证下,3万余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正式完成交易兑付。本次3万余元认购资金将用于改善奉化江支流水质,间接补偿受损流域生态功能,提升水体自净能力,为区域水生态环境恢复创造有利条件。这也是海曙区检察院继竹林碳汇、土壤肥力提升项目后,在水生态领域拓展普惠式兑付场景的又一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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