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诉人而言,起诉书是给别人看的‘门面’,庭审是‘舞台’,审查报告则是体现案件质量的‘底稿’,决定着起诉书准不准、庭审稳不稳、案件能不能经得起‘回头看’。”
近日,在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的会议室内,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一场优秀文书讲评会正火热进行。7份刚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文书的“范本”逐一亮相,撰写人依次分享“怎样写成”,业务部门负责人现场拆解“好在哪里”。
“审查报告不是办案的‘副产品’,而是办案本身的‘思维底稿’。”讲评台上,盱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龚向柏结合一起诈骗案,讲述审查报告的撰写体会。面对被害人陈述与嫌疑人供述的细微出入,承办人未简单择一采信,而是逐笔核对微信转账记录和银行流水,最终准确认定犯罪数额为12.855万元,并在报告中完整列明核对过程,确保认定的准确性。
“文书绝非简单的证据堆砌和法条罗列,而要彰显法律的实践价值。”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曹亚南结合撰写的一起寻衅滋事案文书指出。针对该案暴露出的新业态从业人员重复警情处置问题,该院制发检察建议,将静态的法律规范转化为可感可知的司法温度。
一份文书如何从“写得好”走向“办得实”?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张丽丽结合网约货运诈骗犯罪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调查终结报告给出了答案。
办案团队从5起案件中挖出一条利用网约货车跨城洗钱的黑色产业链。面对涉及多家平台和34辆营运车的复杂局面,团队深入辖区物流园区调取后台数据,对接交通、公安等部门,精准梳理问题形成报告,并据此制发检察建议。随着相关部门细化整改措施,平台增加高风险预警功能,辖区网约货车涉诈案件半年内发案率同比下降75%。
据悉,淮安市检察院将围绕讲评中发现的问题,常态化开展文书讲评与专项评查,充实优秀法律文书库,完善文书模板与实战练兵机制,把经过实践检验的写作方法固化为规范办案成果,努力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彰显于文、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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