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的一天,湖北省洪湖市某企业,机器运转的“哒哒”声此起彼伏,社区矫正对象叶某正在生产设备前完成上料作业。看到前来回访的洪湖市检察院干警胡鑫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叶某暂停设备,聊起了近况。
“现在已经慢慢适应了,这个岗位也比较适合我,和大家相处得不错。”叶某表示,此前他没有接触过类似工作,入职后,一直边干边学,跟着同事熟悉设备操作,如今已经能够独立完成岗位任务。
此时,一旁的企业负责人张某接过话:“他刚来的时候对设备不熟悉,但学习比较快,干活也踏实。”
听着叶某和企业负责人的介绍,胡鑫又询问起他的工作安排和社区矫正情况。了解到叶某已经有固定上班时间,胡鑫提醒,在好好工作的同时,也要按规定接受社区矫正。
叶某如今充实的工作、生活状态,源于数月前洪湖市检察院制作的一份调查问卷。
今年4月,洪湖市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时,向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就业、生活等方面需求。检察干警梳理问卷时注意到,叶某写下了“想找一份稳定工作”的愿望。
此前,叶某一直在外地务工。2025年5月,因犯罪被判缓刑后,他回到洪湖接受社区矫正,原来的工作也随之中断。了解到叶某的就业需求后,检察干警在跟进教育帮扶措施落实过程中,得知辖区企业有岗位需求,便帮助叶某与用工单位对接。经过企业的招聘程序,今年6月,叶某顺利入职。
叶某的经历,是洪湖市检察院推进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的一个缩影。2022年11月,洪湖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地,持续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就业需求、收集企业用工信息,帮助双方进行岗位对接。截至目前,已有42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相关帮扶实现就业。
“这个月上班,我想争取全勤。”叶某很珍惜现在的工作机会,“我得把自己的活儿完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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