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涉案罚款足额上缴国库,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检察院对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的监督实现闭环。检察机关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推动受损公益林完成生态修复,达到“修复到位、处罚到位、监督到位”的办案效果。
2023年3月,刘某转包450亩退耕还林林间地种植黄芪,耕作期间毁坏公益林内30.83亩柠条带,擅自改变林地原有用途。案发后,刘某主动认错,多次自行补种树苗,并缴纳植被恢复保证金,积极弥补生态损失。
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固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主动修复行为,于2024年12月依法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继而根据行刑反向衔接相关工作规定,刑事检察部门在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将案件流转至行政检察部门接续开展监督。
经核查,刘某自行补种的林木因缺乏专业指导,始终未通过林业主管部门专业验收,这片公益林的生态受损状态始终没有得到实质性修复。2025年1月,固阳县检察院向县公安局送达检察意见书,建议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办理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遇到了难题。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涉案林地完整生态修复工程测算费用高达60万元,但该地块土壤未遭根本性破坏,仅需针对性补种柠条即可达标,实际修复成本仅4000余元。简单套用完整工程模式测算费用,既不符合过罚相当的法治原则,也不利于引导当事人主动完成生态修复。
为此,固阳县检察院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与公安、林草等部门联合会商,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最终认为,行政处罚不能“唯公式论”,要立足客观实际,以真实生态损害和修复成本为裁量核心,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兼顾情理与实际。
2025年夏季,检察干警、行政执法人员共同赴现场监督刘某完成补种作业。同年10月,经林草部门专业验收,曾经遭到毁坏的公益林终于修复合格,植被覆盖率达90%以上。
2025年12月,固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向检察机关反馈办理结果。今年9月,涉案罚款全部缴纳到位,案件实现“修复到位、处罚到位、监督到位”的完整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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