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收到了34万余元,你们真是帮我了却了一桩揪心事!”近日,戚某拿到执行款后,特意致电山西省闻喜县检察院检察官。
事情始于2022年前后。戚某本打算拿出积攒多年的50万元,作为预付款参与一个工程项目。然而工程未能如期开工,预付的款项也迟迟未能退还。几经协商无果,戚某向闻喜县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李某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调解书生效后,李某并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戚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因李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陷入困境,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官司赢了,钱却拿不回来,戚某十分苦恼。无奈之下,戚某于今年5月向闻喜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受理案件后,检察官依法调阅执行卷宗,全面梳理李某全部资金往来记录以及财产查控材料,终于发现关键线索。被执行人李某与妻子芦某2009年登记结婚,其妻子名下的车辆、存款等财产均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未对被执行人享有的共有财产份额依法采取控制性措施,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2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李某、芦某夫妻共同财产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芦某。
法院采纳全部检察建议,对案涉夫妻共同财产采取查控措施。李某表示愿意筹措资金还款,但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仍有困难。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办案检察官多次与戚某沟通,并与法院就矛盾化解开展协调对接。今年8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先期支付34万余元,剩余款项从今年9月起每月偿还1.5万元,直至全部还清。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明确,一旦出现逾期违约情形,戚某可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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