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检察机关的帮助,等了二十年,这笔养老钱终于拿回来了!”当19万元执行款终于打入账户时,七旬老人李某某红了眼眶。这笔“死账”的起死回生,源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的一次数字碰撞比对。
事情还要从二十年前的一笔借款说起。2006年,因家中急需用钱,张某某向好友李某某借款。基于多年交情,李某某拿出积攒多年的20万元养老钱出借给对方。借款到期后,李某某多次催讨,张某某却避而不见。2016年,李某某诉至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某偿还借款本息合计40万元。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某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李某某只得申请强制执行,但仅执行到位3万余元。此后十年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转机出现在今年5月。江北区检察院在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中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证券资产未被纳入执行的情况较为普遍。在将终本案件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与多家证券公司的开户数据进行碰撞对比时,张某某的证券账户进入检察官视野。经向证券营业部门调查核实,张某某的证券账户里持有股票和资金余额共计13万余元,且未被采取财产控制措施。今年6月,该院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并视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法院随即冻结相关证券资产。
证券资产被冻结后,张某某一改先前的消极态度,主动向执行法官提出协商解决的意愿。根据此前建立的执行监督案件协同化解机制,执行法官向检察官反馈了该情况。经了解,张某某所持股票亏损较大,希望继续持有、等待回本。在实地走访过程中,李某某也向检察官坦言,自己和老伴体弱多病,居家养老力不从心,手头又拮据,难以负担养老机构费用,“要是能一次性拿回大部分欠款,我们少要点利息也行。”
考虑到双方具体情况,江北区检察院协同法院共同化解纠纷:先从“法理”入手,向张某某释明拒不申报财产、不履行义务将面临司法惩戒的后果;待其态度转变后,再以“情理”相劝,引导其珍视昔日交情、正视还款义务;同时向李某某说明张某某所持股票处于亏损状态,若强制变现,清偿金额有限,引导其合理确定利益诉求。几轮沟通后,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李某某当场收到本息共计19万元。至此,这笔二十年的旧账两清。
据了解,江北区检察院依托数字检察开展涉证券权益执行专项监督,已查实5名被执行人名下均有证券资产可供执行。截至今年9月,该院已督促冻结证券资产178万元,促成检察和解并执行完毕4件,帮助胜诉当事人执行到位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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