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石家庄11月23日电(通讯员 李浣)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对两名涉嫌抢劫的未成年人胡某、小宇附条件不起诉。
在胡某几岁的时候,父母就闹离婚分居,父亲屡屡对母亲大打出手,对他也拳脚相加。母子笼罩在家庭暴力的阴影里,身心严重受创。母亲找居委会、找派出所、找妇联,父亲当时答应不再施暴,但几天以后就故态复萌,母亲只得带着他逃回娘家。法院将他判给了父亲,但父亲却不管他的生活,母亲只得接他回娘家抚养。
一次胡某在网吧认识了心目中的英雄刘某。刘某个子不高,身形瘦弱,却"霸气"十足,在社会上说一不二,经常向他人索要钱物,稍有不从就刀棍相见,别人见到都退避三舍。这令胡某羡慕不已,从此他追随刘某左右,对刘某言听计从。
2015年5月的一天,刘某告诉胡某,他借了一个人钱,最近手头紧,却屡屡遭到催要,需要兄弟们帮忙收拾那个人。刘某向15岁的胡某和14岁的小宇指认了骑着摩托车的被害人,让他们立即教训他一顿,然后将摩托车弄回来。
胡某和小宇二人找到了被害人,在确认了被害人身份后,胡某由地上拣起一块砖头,上前打在被害人头上,将被害人打趴在地,被害人从地上爬起来喊道:“你们等着,我去叫人来收拾你们。”小宇见状骑上那人摩托车,招呼胡某赶紧上车,两人迅速逃离了现场,慌乱中他们将摩托车骑到了一个居民小区,因害怕处罚而将车遗弃,然后各自回家 。
几天以后,警察到胡某家传讯未果,胡某回家后,母亲仔细询问了事情始末,急忙带着胡某投案自首,接着刘某和小宇也被拘捕归案。经鉴定被害人为轻微伤,被抢摩托车价值700余元。
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由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承办该案。新华区检察院对刘某提起公诉,办案检察官根据案件材料和社会调查报告发现 ,两个问题少年都出自单亲家庭,都对孩子都疏于管教,胡某由于遭遇家暴,心中更是伤痕累累。从感化挽救未成年人出发,检察官经过与双方多次协商,胡某、小宇与被害人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害人接受5万元赔偿款,出具了书面谅解书。最终,对胡某、小宇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办案检察官呼吁,在办理涉及家暴类的刑事、民事案件时, 司法机关要特别注重对胡某这些曾在家暴阴影下生活的孩子进行心理疏导,把训诫、法制教育和释法说理结合,还要呼吁全社会的关心关注和帮助,尽力为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摆脱窘境,让法律的阳光真正照进他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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