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湖北黄石西塞山区一青年刑事和解不起诉
 时间: 作者:汪哲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黄石12月4日电(通讯员 汪哲) 近日,在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对刘某某宣布不起诉。


  据悉,2014年7月份,被不起诉人刘某某雇请被害人辛某某为其住宅装修,装修造价共计5万元,装修完工后刘某某认为还有些工程未做完便只支付被害人辛某某46000余元。2015年7月27日晚9时许,两人为装修尾款发生了争吵,争吵过程中被害人辛某某用拳头朝刘某某的左肩部打了两拳,刘某某准备打电话报警,被害人辛某某见状用手掐住刘某某的脖子将其推倒在地,刘某某被激怒后从地上爬起来,用右手朝辛某某的左肩部用力一推,被害人辛某某仰面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刘某某见状,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并与被害人的家属一起将辛某某送至市中心医院抢救。后经黄石市求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辛某某颅脑损伤属重伤二级。


  事发后,被不起诉人刘某某积极参与抢救被害人,支付了被害人住院期间的全部医药费共计人民币44582元,并主动一次性赔偿被害人辛某某人民币15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随后,在当事人双方自愿要求自行和解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主持并制作了和解协议书,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鉴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且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故该院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和解不起诉,化解矛盾暖人心。该案的成功办理既为犯罪嫌疑人弥补过错、改过自新提供了机会,也为改善双方当事人关系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必要的帮助,同时也将极大的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真正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



[责任编辑:]
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检察日报App
网聚正义端看世间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6423033
中检报业
品牌推荐区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