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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依兰县检察院依法查处两名破坏发展环境交警
 时间: 作者:闫佳楠 汝绍华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哈尔滨5月7日电(记者闫佳楠 通讯员汝绍华)近日,黑龙江依兰县检察院将因设岗“收钱”放行超载车的依兰县公安局交警队中队长殷某某、辅警张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此案曾被被多家媒体报道转载,引起网友广泛关注,被黑龙江省委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列为破坏发展环境典型案件。


  依兰县检察院受理此线索后,高度重视,将此案列为2016年重点案件,反渎局依法查处。该院反渎局组织人员研判案情,在市院反渎局的领导下,与兄弟院成立联合办案组。


  办案组查找翻阅超载车辆处罚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办法,询问了14名依兰县交警队工作人员,通过到七台河、鸡西、双鸭山甚至到辽宁省等地询问涉及此案的24名超载货车司机和车主,同时调取了依兰县松花江渡口监控视频资料,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研判分析后确认,新闻媒体报道的交警违规执法行为属实。


  经查,2016年9月、10月份,依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依兰县松花江渡口南岸设卡治理超载车辆,2016年10月17日,该大队依七中队执勤人员中队长殷某某、辅警张某在该卡点执勤中,未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超载车辆依法依规处理,而是不开罚单私自收取人民币50元或100元后放行,或以安全设施不全罚款200元等方式放行。


  他们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警察道路执勤行为规范》中关于查处违反装载规定违规行为操作规程和《黑龙江省道路检查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执法检查行为的意见》。根据这些规范规定要求,对超载嫌疑车辆,需要使用称重设备核定的,应当引导车辆到指定地点进行,违法状态消除才可放行;同时,对违法违规车辆实行罚缴分离,必须开具书面的处罚决定书。


  据此,依兰交警队工作人员违规执法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犯罪,2016年12月26日,依兰县检察院对依兰县公安局交警队中队长殷某某、辅警张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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