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每年9月第三周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
时间: 2025-12-27 09:50   作者:魏冠宇  
新闻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魏冠宇)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2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的重要象征。当前,全国普通话普及率已超过80%,识字人口使用规范汉字的比例超过95%,文盲率下降至2.67%。设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有利于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氛围。

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共五章32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增加对网络空间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

此外,法律责任单设一章,明确执法部门,细化处罚措施。法律规定,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由有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责任编辑:]
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检察日报App
网聚正义端看世间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6423033
中检报业
品牌推荐区
公共服务区
综合服务区
法律检索区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京ICP备13018232号-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6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3552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541号许可证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第181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零字第220018号许可证 |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0076号 |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642 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