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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07亿余元,山东省政协原常委周勇一审被判无期
时间: 2025-12-31 08:46   作者:  
新闻来源:“山东高法”微信公号

12月30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政协第十三届山东省委员会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周勇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周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2年9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周勇利用担任山东高速集团青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融资借款、股权出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7亿余元,其中5300万余元未实际取得。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周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部分受贿系未遂,有立功表现,违法所得中个人实得部分已全部追缴到案,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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