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两优一先”表彰大会,隆重表彰最高检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出席并讲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学习聆听应勇检察长讲授的这堂专题党课,一个感受尤为清晰:对于走过95年奋斗历程的检察机关来说,政绩观从来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镌刻于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的履职步伐里,镌刻于高质效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

6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两优一先”表彰大会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全媒体记者钟心宇 闫昭 摄
【因党而生、为民而兴、循法而进】
应勇检察长指出,党的检察事业因党而生、为民而兴、循法而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检察工作一以贯之的重要要求。

记者手记
何为政绩观?政绩观是关于如何看待政绩的基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为政实践中的集中体现。
党的百余年奋斗史,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鲜活“教科书”。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回望95年人民检察史,不难发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确保党的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长远之计。
具体而言,党的检察事业诞生之初, 1931年,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工农检察部的组织条例》,确定工农检察部负责“监督着国家企业和机关,及有国家资本在内的企业和合作社企业等,要那些企业和机关,坚决地站在工人、雇农、贫农、中农、城市贫苦劳动民众的利益上”等具体任务。检察职能从诞生起,就已锚定政绩坐标,明确“监督什么、为谁监督”的清晰指向。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明确把检察机关确定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1950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提出检察机关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实施的主要任务,明确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点工作,特别强调“必须联系群众”,彰显了新中国检察机关的初心使命。
改革开放以来,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切实担负起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等职责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实绩。
正如应勇检察长所言,“党的检察事业因党而生、为民而兴、循法而进”。可以说,95年人民检察史,就是一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的奋斗史,就是一部强化法律监督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发展史。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应勇检察长强调,最高检承担领导指导全国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责,更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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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决策既是坚持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正确政绩观融入检察工作的重要方法。
2025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衡量决策是不是科学,根本看是不是得到人民群众赞成和支持,是不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最高检承担领导指导全国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责,其所作决策可以说是检察系统的“风向标”。基于此,应勇检察长强调“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如何将这一要求落细落实?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首先,要带头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牢记检察机关职责法定,始终立足法律监督职责谋划和推进工作。其次,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实行集中,依法科学民主高效决策。此外,还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既着力解决检察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也着重完善检察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调查研究是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比如,“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等凝聚共识的决策,正是最高检党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审慎作出的。这些决策不是凭经验拍板,而是把调查研究作为决策部署、推动落实、检验效果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
作者:首席记者 史兆琨
海报:刘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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