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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关心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权威回应来了
时间: 2026-07-29 15:15   作者:  
新闻来源:中国政府网

  近期,多位网民通过中国政府网“@国务院 我来说”栏目反映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相关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收到留言后认真研究,回应如下:

  一、养老保险跨省怎么转移?

  为保障养老保险权益的完整和准确,您可在跨省流动就业后申请将本人的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也可以在临近退休时统一将本人在各省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待遇领取地。各省的缴费年限(不含重复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跨省转移有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线上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申请办理。线下可以在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

  二、如何避免养老保险中断?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如果参保人员长时间中断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就会相对较短,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也会相应较少,从而影响养老金的数额。同时,还可能因缴费年限不足而需延长缴费,影响养老金的领取时间。

  按以下方法操作可避免养老保险中断:

  1.若离职后很快找到新工作,应提醒新工作单位及时为自己办理参保手续。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相关费用。

  2.若离职后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工作,您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有了新单位后由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养老保险关系中断了,也不会影响已经获得的养老保险权益,之前的缴费不会白缴,社保机构会为您准确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并且连续计算利息。

  三、到城里工作时如何接续?

  之前缴纳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来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属于养老保险跨制度流动的情况。当满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您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按相应计发办法计算待遇。

[责任编辑:李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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