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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利好政策被当成商机,代办“高评高贷”非法获利160余万元
时间: 2026-08-07 10:16   作者:戴小巍 秦娇娇  
新闻来源:正义网

  公积金利好政策被当成商机

代办“高评高贷”非法获利160余万元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为新业态从业者安居置业提供了金融保障。该政策无须提供户籍、就业单位、收入流水等信息,即可开户缴存,这样的低门槛设置极大降低了准入条件。然而,这项惠民政策却被个别熟悉贷款流程的房产中介当成了“生财之道”。近日,经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虚开发票罪判处房产中介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李某经营着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手上囤了一批低价房,对公积金贷款办理政策条款和审核环节十分熟悉。李某注意到,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开户门槛较低,而贷款额度与购房总价直接挂钩,只要把房价“做高”,就能从公积金中心贷出远超实际购房款的金额。一个计划在他脑海中成形:找一些征信良好、名下无房、愿意配合的灵活就业人员作为购房人,签订虚高价格的购房合同、开具发票,然后以购房人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转到李某账户后,他扣除“中介费”后再将剩余款项交给购房人。

  说干就干。李某组织员工对外宣传“可以办理‘高评高贷’公积金贷款”(指通过人为拉高房产评估价格,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取超过房屋实际成交价的贷款额度),还能帮购房人代缴半年公积金贷款,很快吸引了一些手头缺钱的客户。他为每人“量身定制”购房方案:用自己持有的房子与买家商定真实成交价格,再另签一份远高于真实成交价的合同(这份合同的成交价包含了房屋成本价、税费、中介费),并以高价合同金额开具发票,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办理贷款。贷款到账后,李某扣除房屋成本价款、税费、中介费,将剩余的款项转给购房人。此后,由购房人来偿还公积金贷款。

  经查,自2024年以来,李某先后为杨某等28人虚开房产交易发票共计28份,发票价税合计1000余万元、虚开发票价税合计540余万元。这个过程中,李某非法获利161.8万元。

  今年1月,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对李某立案侦查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李某的主要获利方式是收取“中介费”,并非直接占有贷款资金,且28名购房人确有真实购房交易,与虚构全套购房材料的骗贷行为有本质区别,认定诈骗罪证据不足。6月25日,红安县检察院以涉嫌虚开发票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李某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7月15日,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

  办案过程中,针对发现的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政策执行中的漏洞,检察机关依法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完善开户审核机制、加强购房合同和发票的真实性核查。相关主管单位高度重视,对28名购房人进行批评教育和不良行为登记,督促其按期还款,并迅速优化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贷前实质审查流程,打通不动产交易合同、发票数据共享核验通道,强化房屋成交价合理性核查与贷后资金用途跟踪监管,从源头遏制借助虚高房价违规套取公积金贷款的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朱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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