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告诉您一个好消息,我被外省一所本科院校录取了。”近日,刚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小清(化名),就给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检察官祝晓明打来报喜电话。这个在电话里言语有些激动的少年,一年前曾因涉嫌盗窃罪,陷入迷茫之中。
2025年4月,读高二的小清趁店员不备,从一家数码店偷走3台手机。店主报案后,警方将其抓获,被盗手机经鉴定价值5200元。同年11月,该案被移送天元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祝晓明在社会调查中了解到,小清家境困难,父母文化程度不高,常年为生计奔波,家庭教育缺位,亲子关系疏离。小清在学校表现良好,与同学相处融洽,体育特长突出。
“惩罚不是目的,挽救才是根本。”综合考虑小清系未成年人、初犯、案发后主动退赔全部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及其继续读书意愿,同年12月,天元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6个月考验期。
考验期恰好撞上高考前最后的冲刺阶段。“犯了法,我这辈子是不是完了?”背负沉重心理包袱的小清整夜失眠,曾获省级荣誉的他,一度想放弃高考。
为了让小清卸下思想包袱,天元区检察院联合司法社工启动个性化帮教方案,邀请小清和父母参加家庭教育沙龙,修复亲子关系;纠正其认知偏差,结合体育特长规划升学路径;高考前夕,专门开展心理疏导。
考验期内,小清主动参与法治学习、志愿服务等各类帮教活动。6月10日,考验期满,天元区检察院依法对小清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其犯罪记录依法予以封存。
7月酷暑,结束了高考的小清骑着电动车在街头穿梭,靠外卖劳动收获自食其力的踏实,真正理解了“法治底线不可触碰”。7月31日,小清收到了期待已久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从一年前站在人生悬崖边的迷途少年,到如今手捧录取通知书的准大学生,小清正努力走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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