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 检察日报社主办
    
大检察官访谈|王守安:奋力书写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湖北检察实践新篇章
时间: 2026-08-10 07:10   作者:崔晓丽 蒋长顺 潘雪峰  
新闻来源:正义网

奋力书写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湖北检察实践新篇章

——专访二级大检察官,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

  6月16日,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左二)到该省保康县检察院与尧治河村共建的未成年人法治工作室调研。

  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举旗定向,绘就了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宏伟蓝图;《人民检察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下称《规划》)为“十五五”时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了清晰的“路线图”,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任务书”。湖北省检察机关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十六检”会议精神、落实落细《规划》任务部署?日前,记者专访了二级大检察官,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

  记者:湖北省检察机关是如何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十六检”会议的精神要义和部署要求的?

  王守安:湖北省检察机关坚持把学习贯彻“十六检”会议精神、因地制宜抓好会议部署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引导检察人员全面认识和把握“十五五”时期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时代使命、重点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六检”会议精神上来。一是牢牢把握检察事业的历史方位和发展规律,做到继往开来、乘势而上。“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十六检”会议用七个“必须始终坚持”提炼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经验做法,充分体现出对检察事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我们将继续把握好、坚持好、运用好这些宝贵经验,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湖北检察实践,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确保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贡献力量。二是牢牢把握检察机关肩负的光荣使命,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95年人民检察史深刻表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与生俱来的职责使命。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握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湖北省检察机关坚持把学习贯彻“十六检”会议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服务保障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使命任务结合起来,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省之要事”,以开展专项检察行动为牵引,带动全部检察工作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发力,更好维护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效能治理、护航高品质生活。

  三是牢牢把握“十五五”时期检察工作的重点任务,做到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最高检印发的《规划》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进行了总体设计,明确“主题”“主线”“导向”“动力”“支撑”等“五个以”的发展思路,部署了7个方面40项重点任务,清晰描绘出未来五年检察工作的“施工图”。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们将全面对标对表《规划》部署,结合湖北实际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调查研究、细化工作举措,聚焦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重点机制、加强法律监督的重点环节、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点问题精准发力,与时俱进、因地制宜抓好落实,一步一个脚印推动“十六检”会议和《规划》部署的各项任务付诸行动、见诸成效。

  记者:“十六检”会议指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体系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重要牵引,事关检察监督长远发展。湖北省检察机关如何与时俱进完善法律监督体系?

  王守安: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既是坚持宪法定位,也是落实法律赋权,更是履行政治责任。应勇检察长在“十六检”会议上对与时俱进完善法律监督工作体系作出系统部署,为强化检察监督指明了路径方法。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持续深耕主责主业,在法律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方面探索出了一些实践经验,形成了一些制度机制成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锚定法律监督基本定位,把握“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基本要求,加强以“四大检察”为主体框架的基本职能建设,完善从监督程序到监督结果的全方位监督方式,落实和完善高质效办案“五个体系”,持续完善具有湖北特色的“线索库管理+案件化办理+一体化履职”监督体系,有力促进执法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围绕增强法律监督实质性,健全实质化审查办案体系。以“三个善于”为引领,持续加强实质化审查办案体系和配套机制建设,落实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抗诉、非法证据排除等重点环节实质化审查指引,推广使用案件审查正面清单、办案流程图、通用文书模板、出席法庭规范“四个样本”,让实质化审查办案有遵循、能对照。健全重大敏感案件台账制度,完善办案影响、风险研判机制,倒逼检察官养成逐案研判风险的习惯自觉。聚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深化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赋能,以深层次、实质性监督助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二是围绕提升法律监督规范性,健全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体系。把好线索成案前端关口,建好用好法律监督线索库,实现监督线索“归口管理、精准分流、全程监督、闭环运行”,推动线索管理与案件办理深度融合。厘清监督事项分类办理流程,健全“繁简分流”办理机制,坚持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对轻微违法情形确需随案监督的要求做好书面记录、留档备查。三是围绕保障监督结果实效性,健全内外协同履职体系。在内部,健全“上下联动履职、跟进接续监督”的一体履职办案模式,完善生效裁判案件抗前指导机制,严格依法用好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等法定监督方式,提升整体履职效能。在外部,健全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行政执法监督、信访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衔接机制,凝聚法治监督整体合力。

  记者:湖北地处“长江之腰”,既是长江大保护“立规之地”,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区和三峡库坝区所在地,被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确保“江湖安澜、碧水东流、净水北送”的特殊使命。“十五五”时期,湖北省检察机关如何立足检察职能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王守安:湖北是长江干线径流里程最长省份、长江经济带承东启西的关枢之地,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检察机关是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资源、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坚决扛起“江湖安澜、碧水东流、净水北送”政治责任,持续开展“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推动形成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的湖北检察特色实践。2024年以来,共办理涉长江司法保护案件1.9万件,33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今年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十周年和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十五五”规划纲要都对“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重要部署。湖北省检察机关将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长江保护法,坚持以“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为总抓手,持续深化长江大保护法治实践,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做实高水平保护。坚定不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等铁规禁令,一体推进污染防治攻坚、鸟类野生动物保护、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工作,因地制宜开展重点湖库治理、磷石膏综合治理、荆楚大遗址保护等专项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统筹做好惩治刑事犯罪、保障民事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等工作,筑牢长江大保护的法治屏障。二是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机制。深化运用“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监督办案模式,探索“生态司法+碳汇”治理模式,总结推广“属地+交叉+巡回”公益诉讼一体履职机制,努力办理一批有影响力、效果好的典型案件,打造更多湖北检察亮点经验。三是持续构建协同保护大格局。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有序衔接,落实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健全长江生态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机制,深化跨流域跨区划检务协作机制,用好“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增强“共抓大保护”法治合力。

[责任编辑:刘蕊]
更多热点速报、权威资讯、深度分析尽在检察日报App
网聚正义端看世间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6423033
中检报业
品牌推荐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