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8月28日电(全媒体记者崔晓丽 满宁) 8月27日至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一行到重庆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调研组实地察看了重庆市检察院渝检护“未”实践中心、永川区未成年人接续帮教工作办公室、荣昌区“海棠新生”未成年人协同接续帮教中心等场所,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史卫忠对重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要贯彻落实好检察机关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周年座谈会精神,发挥“时代楷模”引领作用,持续擦亮渝检护“未”品牌。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罪错未成年人协同接续帮教、对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的法律监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等重难点问题,深化机制创新和数智赋能,探索推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调研期间,史卫忠就如何提升涉未成年人案件出庭公诉工作质效作出指导。他强调,要下功夫提升出庭公诉能力,紧扣涉未成年人案件庭审特点,因案而异做细做优出庭预案和法律文书,把庭前开展的大量工作通过出庭公诉充分展示出来,争取最好的庭审帮教效果,并延伸到庭后接续帮教中去,做到惩治和教育相结合、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规范化与个性化相结合,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到办案履职全过程。
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廷海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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