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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
时间: 2026-08-31 07:27   作者:管莹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讯(全媒体记者管莹) 近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结合该省检察机关运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办案实践,解读生态环境法典对检察履职提出的新要求,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据通报,江苏省检察院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连续五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废水偷排直排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合省高级法院、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行动。2023年至今年7月,依法起诉污染环境类犯罪1434人,破坏资源类犯罪3706人。

  聚焦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大运河文化带等国家重大战略,江苏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守护长江、江河湖海公益保护、大运河综合保护等专项监督,2023年至今年7月,该省检察机关立案行政公益诉讼6938件,制发检察建议3349份;立案民事公益诉讼2232件,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4亿余元。

  发布会通报了江苏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相关情况。2022年,江苏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聚焦制度衔接的堵点难点,联合制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磋商、诉讼、环境修复、信息共享与宣传交流等机制;2025年,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指引(试行)》,确立“磋商前置、诉讼补位、检察监督”的工作模式,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主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范围、衔接的基本规定和工作流程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操作细则,指导各地在具体实践中规范操作、有序推进。两部门还成立了联合实验室,为全省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损害)案件办理提供权威、高效的技术支持。

[责任编辑:李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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