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全媒体记者于莹莹 通讯员黄海明 赵建磊) “检察机关破解群众急难愁盼,把法治温情送到了群众心坎上!”近日,在全程深入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检察院办理的郭某司法救助案后,太仆寺旗人大代表邢永丽对该院创新司法救助金监管模式、用心用情化解困难群众民生难题的务实举措予以高度肯定。
2025年3月,郭某与陈某产生邻里纠纷,陈某一气之下放火,致使郭某家中3间房屋及屋内家电等物品被烧毁。案件办结后,被告人陈某被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但因其无任何经济赔付能力,始终未能对被害人郭某作出民事赔偿。
经查,郭某身患视力、肢体双重残疾,丧失稳定劳动能力,日常生计仅依靠低保、残疾补助金维系,属于典型的困难群众。房屋焚毁后,郭某彻底失去唯一住所,无力承担房屋重建费用,长期居无定所,生活陷入绝境。
太仆寺旗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日常线索排查中及时发现该救助线索,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办案检察官深入郭某家中及所在村委会走访核查,全面摸清案件原委、财产受损情况、当事人身体状况及家庭经济条件,逐项核实救助申请材料,认定郭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标准,依法为其核定并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生活困难。
考虑到救助金送达时正值冬季,天气严寒,不具备房屋施工重建条件,为切实保障司法救助金规范使用、杜绝挪用滥用风险,该院创新司法救助金监管方式,将司法救助金交由郭某所在村委会专项代管,明确资金仅可用于郭某房屋重建工程的专属用途。今年春季气温回暖、具备房屋施工条件后,该院持续跟进监督房屋重建全过程,实时掌握施工进度、资金拨付使用细节,保证郭某房屋重建工作顺利推进。
“谢谢你们,我终于住上了新房!”在实地回访中,郭某专程向办案检察官表达诚挚谢意。在现场,办案检察官看到崭新的房屋顺利落成,郭某终于拥有安稳的居所,彻底摆脱了无家可归的困境。
太仆寺旗检察院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构建“精准救助+全程监督+长效解忧”一体化救助工作体系,既通过司法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补齐特定群体民生保障短板,又通过全流程监督规范救助资金使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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