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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监路上的暖心托底
时间: 2026-09-01 08:46   作者:周晶晶 李乐娜  
新闻来源:正义网

  朝夕相伴的守护、安稳温暖的日常,如今9岁小女孩丫丫(化名)的生活已重回正轨,姨妈王敏(化名)的陪伴,让她拥有了踏实安稳的成长环境。而就在半年前,这个懵懂的孩童还因母亲的刑罚执行事宜即将陷入无人照料的困境。

  2025年2月,王丽(化名)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审前因怀孕未被羁押,判决生效后她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却在审查期间流产,监外执行情形消失,法院作出不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依照法律规定,王丽理应及时被收监,但交付执行工作迟迟推进不了。因为她是孩子的唯一抚养人,这一难题让案子一拖就是近半年。2025年8月,江岸区检察院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监督,依托大数据排查锁定了这一线索。

  为查清症结,办案组全面调阅刑事案卷、病历、户籍等材料,厘清案件脉络,并走访社区、学校及相关家属,核实女童的生活学习情况。

  “保障孩子生活,既需政策支撑,更需亲人照料。”办案检察官武衍明将寻找合适监护人作为重点,多方打听后找到了王丽同父异母的姐姐王敏。经过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细致解读政策,王敏同意承担起代为抚养女童的责任。随后,该院对接区民政局、属地街道,各部门高效配合,快速为女童完成资格认定,民政部门按月足额拨付救助金,筑牢孩子生活的长效保障。今年4月3日,在检察官、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王敏签订了委托监护协议书,这也让王丽彻底放下心理负担。

  症结打通后,江岸区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于4月5日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要求在落实未成年人帮扶安置的基础上,对王丽收监执行。法院全面采纳检察监督意见,迅速联合公安机关完善执行流程,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顺利完成对王丽的交付执行。4月20日,王丽被送往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执行刑罚。

  案件办结后,江岸区检察院坚持以案促治,就交付执行衔接不畅等突出问题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进行专题报告,主动牵头联合法院、公安机关开展专题研讨,共同制定《江岸区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该机制明确了政法各单位职责分工,细化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特别是针对“未成年子女唯一抚养人”这类特殊罪犯,进一步明确了“收监+帮扶”一体化举措。4月以来,通过该机制,江岸区先后有3名罪犯被顺利交付执行。

[责任编辑:张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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