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6月,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两级检察院在东江国家湿地公园举行检察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2022年4月,广东省河源市检察院与36个成员单位建立“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2023年6月,在行政主管部门协作下,广东省河源市检察院检察官在万绿湖中心区域取出深层水进行水质检测。

2025年11月,广东省河源市检察院检察官深入企业车间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法治需求。
作为客家文化重要的起源地之一,广东河源既是粤港澳大湾区核心生态屏障,也是广东省“百千万工程”纵深推进的关键阵地。近年来,随着一项项支持政策落地,河源这座千年客家古邑,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近日,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特别强调,检察工作只有在把握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才能充分发挥效能。如何守好得天独厚的生态家底,赓续传承千年的客家文脉,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河源市检察机关以“河检护源”生态检察品牌为脉络,近年来,把守护绿美河源、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督刚性的履职答卷写进了东江碧水间,刻入客家青砖中,为推动河源绿色崛起迈向新台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呵护绿水青山“底色”
谈及河源,“绿”是一代代客家人最深刻的记忆。1958年,新丰江大坝正式破土动工,因拦河筑坝蓄水形成水库。世代生存在这里的客家人,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这一湖碧水。1995年,河源将新丰江水库命名为“万绿湖”,蕴含着“万山成一绿,万绿成一湖”的寓意。
如今,万绿湖是华南第一大人工湖和深港饮用水水源地,其水质连续15年稳定保持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今年2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制度,部署加快建设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强调,认真贯彻生态环境法典,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守护这一片绿色,成为河源市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
今年7月,河源市检察院制定印发《服务和保障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水生态保护、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文化旅游发展等方面提出24项具体举措。同时,该院联合河源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加强法检工作协同 护航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高水平协同守护万绿湖水生态安全。这些机制意见的不断出台,形成了精准护航万绿湖的立体屏障,为建设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增添了新动能。
据了解,早在2022年4月,河源市检察院就与36个成员单位建立“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保护水资源就是协作机制的重要一环。和平县检察院在日常巡河中发现,某养殖场在未获排污许可、未建设污水处置设施的情况下,将牛蛙养殖废水排放至河流。该院利用技术手段全面固定非法排污相关证据,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随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对养殖场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推动清理牛蛙养殖栏88个、牛蛙苗300万尾,处置违法排污面积达20亩。
在打击犯罪、防治污染的同时,河源市检察机关也在改善环境、修复生态方面持续发力。
在一宗非法电鱼案中,河源市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令违法者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购买并投放特定鱼苗;一次植树活动中,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的当事人在办案检察官见证下,亲手种下一片“悔过林”;在东源县,一处曾被污染的土地蜕变为绿草如茵的生态公园,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在让污染者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让其赔偿629万元用于生态修复……这正是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之力有力推动生态环境改善的真实写照。
“三、二、一,放鱼!”今年4月,河源市、东源县两级检察院在生态修复实践基地举行检察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成群鱼苗潜入碧波深处、逐水而行,为万绿湖水域注入满满生机与活力。
像这样的生态修复实践基地,河源市检察机关已成立了21个,分别坐落在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依托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该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及珍稀植物野外回归等活动47次,累计投放鱼苗515余万尾,种下枫香、黄花风铃木、红花荷等本地树种10万余棵。
如果说“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骨架,科技则为生态检察装上了“智慧大脑”。
“你看,这些都是无人机传输回来的画面,这些图像资料可以帮助我们开展非法采矿监控、污染勘查等工作。”在检察办案指挥中心,河源市检察院依托“百千万工程”部署对全市的90台无人机及检察机关配备的14台无人机进行统一使用。办案人员可以利用这些无人机进行巡湖巡山,辅助调查取证。这些调查画面实时传回办案指挥中心,真正实现“指哪看哪”。
东源县检察院积极运用检察技术促进智慧治理。该院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依托卫星遥感影像成功获取犯罪嫌疑人以生态修复为幌子进行非法采砂的关键证据,依法要求侵权者赔偿1582万元用于生态环境修复,获法院判决支持。
立足多年办案总结和实际需求,2023年,“河检护源”生态检察品牌应运而生,该品牌将分散的办案行动整合为水资源、森林、古树、固体废物、地质遗迹等多条专项监督线,实现靶向治理、系统修复。
地质遗迹,是河源除了优良生态环境以外的另一张“客家名片”。河源拥有世界罕见的集恐龙蛋化石、恐龙骨骼化石、恐龙足迹化石“三位一体”的恐龙地质遗迹资源,被誉为“中华恐龙之乡”。
2023年8月,广东省首例恐龙蛋化石公益诉讼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王某支付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16万元,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源城区检察院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现在,河源恐龙博物馆馆藏恐龙蛋化石达到2万多枚,馆藏数量居世界之最。”鉴于目前河源地区非法买卖恐龙蛋、破坏恐龙地质遗迹等行为仍时有发生,河源市检察院结合案件办理经验,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在《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中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
一手呵护绿水青山,一手守护地质遗迹,河源市检察机关全方位、多层次以法治力量保护自然资源,让客家古邑根脉在新时代焕发蓬勃生机。
提升营商环境“成色”
新乡贤归故里。
今年7月,河源市源商大会在万绿湖畔圆满落幕。为期两天的经贸盛会,吸引海内外500余名河源籍嘉宾齐聚一堂,大家在叙乡情的同时,共商河源发展大计。
在河源绿色崛起迈向新台阶的关键时期,如何提升营商环境“成色”,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河源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关于“加大惩治经济犯罪力度,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实际行动服务河源经济发展大局。
健全机制是基础——河源市检察院制定实施《关于服务我市“五大产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细化“优质服务、特色服务、联动服务”30条措施;与河源市江东新区、市高新区等经济发展主战场建立联系机制,推动10条保障措施精准落实……一项项保障制度和务实举措的推出,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力量。
工作做得好不好,落实到不到位,还需问计于企、问需于企。在河源,检察官足迹遍布产业园区、重点企业。
紫金县有着近700年的种茶历史,被评为“中国茶叶百强县”。喝茶是客家人的日常,茶不仅是生活,更是传承。该县生产的紫金禅茶是广东三大名茶之一,以“蜜韵悠长、栗香浓郁”著称。紫金县检察院着眼于茶产业发展实际,创立“检茶同行”特色党建品牌。该院检察官多次走访茶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茶企,详细了解其法治需求,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光是走访调研重点企业显然不够,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市场主体中占据绝对重要地位,我们要扩大范围,延伸服务。”河源市检察院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调查问卷》发放给数百家企业,为更多企业反映司法需求和提出意见建议提供便捷渠道。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48.7%的企业认为反映法律诉求渠道较少,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也让河源市检察院发现,企业法治诉求缺乏全市统一归口平台、涉及多部门职责交叉的投诉存在处置不畅等问题,导致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慢、化解难。于是,该院开始探索在河源市建立统一的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平台。
2023年6月,在河源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该院在全省率先设立河源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下称“法治服务监督中心”),建立企业反映营商环境执法司法问题的“一站式”服务和监督平台。平台搭建后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提高使用率。为此,河源市检察院制作宣传视频、手册,向行政服务中心和重点园区、商会以及网络平台投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150余人走进法治服务监督中心,累计开展法律咨询、法治体检、法律讲座等活动400余场次。法治服务监督中心逐渐成为检企常态化沟通的桥梁。
龙川县某实业公司负责人向法治服务监督中心反馈,三年前,其公司的采石场在依法开采中屡次遭到当地村民阻挠。公安机关立案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遭受较大损失。
工作人员受理诉求后,当日将该线索转交龙川县检察院。该院迅速调阅卷宗、走访核实,依法督促公安机关履职,同时主动联合镇政府、派出所等部门开展多轮调解。最终,采石场与村民达成和解,历时三年的纠纷圆满化解,采石场得以恢复生产经营。
受益于法治服务监督中心高效监督,河源市某工程公司的诉求也得到了有效解决。此前,该公司已取得胜诉判决,却因执行问题迟迟未能收到执行款,生产经营一度陷入困境。
法治服务监督中心受理该公司诉求后,当天将线索转交东源县检察院。该院针对调查中发现的执行环节未穷尽强制执行措施等问题,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并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协调法院组织双方以和解方式推动执行。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700万元执行款分五期履行,首期款150万元立即支付。
这些都是法治服务监督中心的工作缩影。据了解,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实践,该中心累计处理企业反映事项159件,为100余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企业满意率达98%。该监督中心相关工作做法获评全国工商联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同实践案例,获得全国、省、市荣誉5项。
“我们希望以法治服务监督中心为基点,推动营商环境执法司法水平整体提升,从解决一个问题走向解决一类问题,从帮助一批企业受益到促进一个行业健康发展。”河源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打造法律监督“亮色”
东源县下屯村是底蕴深厚的客家古村,也是远近闻名的红色沃土,这里走出了一位坚持真理、刚正不阿的革命先驱——阮啸仙。
阮啸仙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之一,第一任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也是人民审计制度的创建者和奠基人。其故居始建于清代,属三进院落式客家民居建筑,故居内陈列了阮啸仙生前参加革命活动和早期生活的史料,现已成为广东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近年来,河源市检察机关多次在该地组织红色教育活动,检察官们在缅怀先烈的同时,也从“啸仙精神”中汲取奋进力量。
作为革命战争时期的肃贪先辈,阮啸仙曾发出肺腑之言:“没有正气难以审查出问题,没有硬劲难以除弊!”
这句振聋发聩的宣告,也回答了一直困扰着河源市检察机关的问题,即法律监督如何做到“刚性”、做成“刚性”?那便是以硬措施实现高质效。
今年3月,河源市检察院向市委报送《法律监督工作年度报告》,紧扣年度执法司法实践,梳理出包含检察机关在内的各执法司法机关办案标准、程序规范、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共性与个性问题84项。继2023年以来,该院连续四年报送《法律监督工作年度报告》,均获市委书记批示肯定。
“《法律监督工作年度报告》是我们践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一项硬措施。”河源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一些执法司法问题的存在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感。为此,该院以《法律监督工作年度报告》为抓手,每年初对上一年度开展检察监督中发现的执法司法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剖析原因、提出建议,并向市委报送,为进一步优化河源执法司法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精准监督只是起点,提升监督刚性的落脚点还在于闭环管理。据了解,针对《法律监督工作年度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河源市委政法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该市检察院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整改落实等工作,将每年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下一年的《法律监督工作年度报告》,形成“梳理问题—整改落实—效果评估”的工作闭环。截至目前,前三批次报告中梳理的63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扎扎实实的检察监督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例如,在推动犯罪治理方面,围绕《法律监督工作年度报告》中反映的突出犯罪,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攻坚,形成打击与预防并举的综合治理态势,河源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受理数在2024年、2025年同比下降27.07%、16.65%。
建立纪委监委向检察机关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机制是河源市检察院提升法律监督刚性的另一项硬措施。
当前,监检衔接主要集中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框架内,对于纪委监委发现或收到执法司法方面的问题,检察机关是否可以掌握相关线索以便开展法律监督?此类线索又将如何规范地移送至检察机关?
针对上述问题,河源市检察院主动作为,在与纪委监委建立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了纪委监委向检察机关移送法律监督线索的机制,与市纪委监委会签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工作的衔接办法》,该《办法》规定监察机关应向检察机关移送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公益诉讼、刑事执行等法律监督线索,明确了移送的具体情形和移送程序等事项,进一步打破监检协作堵点。
“在具体实践中,该《办法》解决了市级层面的司法机关班子成员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被异地起诉,但本地检察机关却不掌握其干预过问案件、枉法裁判的线索,无法向法院提出抗诉或提请抗诉、跟进监督的问题。”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在此机制的作用下,河源市检察院成功接受纪委监委移送的85条司法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案件的法律监督线索,通过核查、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及时督促公安、法院等相关单位整改,推动构建市级司法机关全员覆盖、层层落实的司法廉洁监督闭环。
(邓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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